发展中的国家在就业和外汇方面,困难重重。这些国家为了生存和发展,多搞小型企业是会大有好处的。

发展中国家一门心思地想从国外引进并建设巨型的钢铁厂、石油加工厂、汽车装配厂等等,实际上无异于想从顶上朝下搞工业化,就好比是在一幢木结构的,教堂上,加盖石头的尖顶。其后果如何,已是有目所共见的了:在资金短缺而劳动力大量过剩的国家里,搞起需要大量投资的工厂,会使失业不断增加,国民经济分裂成两个摊子(一面是兴隆茂盛的现代化的摊子,另一面是在生存线上挣扎的或不断贫困化的传统经济的摊子),结果所得到的不是盼望已久的国家独立,而是经济上日益依附于从西方进口的技术知识与装备。

于是,为了避免这种伤脑筋的局面,就有人主张:所采用的技术必须要合适:所投入的资金要节约,要能创造更多的就业,要能促进均衡经济发展,要能尽量使用当地的资源及技艺,并能提高本国的自给自足程度。可是有许多有关的技术单位,却是一个劲儿在大学的后院里试制些异国情调的机器,他们错误地以为技术可以在真空中发展起来。在实际生活中,技术总是和经济结构的体制相结合的,政府的政策偏重于什么样的经济结构体制,就决定了需采用的是什么样的技术。如果第三世界国家的政府打算发展大规模的国营工业或是要吸引跨国公司来投资,那么就自然而然地会引进需要投入巨额资金的、从国外进口的、不合适的技术。

合适的技术需要有其自己的、能适合其经济结构体制的一套具体内容。要想广泛发展合适技术,最省钱而又收效最快的方法:莫过于鼓励发展小型企业,这是近来发展工作中大受重视的一项新概念。

世界银行于去年发表了一份政策文件,题为“发展小型企业与就业问题”,介绍了这种新的做法,并列述其好处。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小型企业是指固定资产在25万美元以下的企业。这种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两项关键性目标上,即创造就业与扩大生产上,可以更为有效地运用其资本。据四个国家的调查结果表明,平均每一个就业人员所占用的固定资产,大型企业比小型企业要高出3.9倍(墨西哥)到8.8倍(印度)。在有些行业里,这种差别更大。在印度,小型纺织企业平均每一职工所占的资本额为1631美元,而大型纺织企业则占18130美元;在钢铁企业中,这个比例则为2522美元与39917美元之比。换句话说,同样的投资额,小型企业所创造的就业机会比之大型企业要多得多。再者,小型企业一般的可以雇用更多的技术熟练程度较差的工人——在小型企业中/非熟练工人约占全部工人总数的三分之二,而大型企业中仅占一半——从而就可以给城市里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贫民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

还有一件大家没有想到的好处是,小型企业的资本收益率较高。从上述四个国家的调查资料中可看出,平均每单位固定资产所摊的产值,小型企业要比大型企业高出80%到300%。大型企业一般的只是平均每个工人的产值较高——但也并不总是如此。在印度的锯木工业及车辆修理业,小型企业平均每一工人所创造的产值,实际较大型企业还高。

就业方面的好处

还有一层,小型企业还能比大型企业间接地创造较多的就业机会。因为小型企业是就地取材,而大型企业则往往要靠进口,从而就给国外(多半是西方国家)创造就业机会。如此看来,小型企业就能创造出较均衡的发展形态,因为它把好处更广泛地分布到全社会。在哥伦比亚,小型企业所用的进口原材料只占11%,而大型企业占18%。大型企业的固定投资中,有45%靠进口,而小型企业只占24%。

搞小型企业还有别的许多好处。小型企业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能源、水、道路设施等)较少,因而就不需要集中在大城市里。它们又提供了一种花不了什么钱的、可以边干边学的职业及管理技能训练的学校。它们还鼓励并动员了低收入阶层的储蓄。

在发展中国家,小型企业雇用了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在东南亚及拉丁美洲的一些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中,约占三分之一,在南亚及非洲约占五分之四。然而这种小型企业主要是属于所谓非正式的称非组织的经济成分,其中大部分都是在政府的计划管理范围之外经营的,而且几乎全部都不靠政府的资助。政府的政策大多是喜欢搞大规模的企业,给予低利贷款(从而鼓励它们朝着需要大量投资的企业方面发展),给予外汇和进口许可证的方便(从而鼓励了资本输入),并且通过保护关税(有时高达百分之数百)之类的措施,来保护这些大型企业的往往是不合经济原则的生产经营。而相反小型企业却遭到歧视。它们难以得到政府的贷款。国际劳工局曾在非洲作过一次调查,发现在加纳的库马西,非组织经济成分的企业中只有4%获得政府贷款,在塞拉里昂的弗里敦,只占2%。小型企业没有政治上的后台,无法获得外汇或进口许可证。有许多小型企业都是设在贫民窟或棚户区,有的甚至没有自来水和电力供应,甚至连个遮顶的房子都没有。有的政府和地方当局,把西方的规章条例生搬硬套,只会给他们制造麻烦,把他们的房屋拆毁,要求他们缴纳它们所出不起的营业执照费、又要他们填写什么文件表格,而他们连个大字都不识,能填个啥?

但也正因为它们规模小,所以这些小型企业就更迫切地需要政府的资助,比之大型企业要迫切得多。它们既缺乏人力又缺乏资金,无法分设会计、工程、设计、质量管理、销售等职能部门,而这些方面也正是它们的弱点所在,使它们无法和大型企业竞争。

幸而现在舆论之风已开始转向,转为对小型企业有利。世界上最大的一家开发金融机构——世界银行——自1972年起已开始对小型企业进行贷款,虽然在开始时其数额很有限——到1976年为止的五年之中,它所贷给开发金融公司的22亿美元的贷款中(这些开发金融公司乃是各国设立的机构,通过它们再把款项转借给各个企业),指定贷给小型企业的款项只有1亿美元。1975年9月,世界银行行长Robert McNamara谈到必须设法减轻城镇的贫困现象,以及资助非正式的、小型企业的重要性。于是从1976年起,世界银行对小型企业贷款的数额已大大增加;而促进推行合适的技术,促使各国政府改变过去错误的做法(例如通过低利政策或货币升值以鼓励过分集中投资于资本集约度很高的企业,并妨碍小型企业等的做法),已成为世界银行既定方针。

世界银行最近对喀麦隆、哥伦比亚、印度及菲律宾等国的开发金融公司的贷款中,有很大一部分已指定保留给小型企业。在马德拉斯及加尔各答等地由银行出资兴建的城市发展工程计划中,已确定要给小工场提供房屋,并在贷款中留出一笔款项专门准备贷给小型企业。

现在有好些发展中国家已制订计划以鼓励小型企业,这些国家包括新加坡、菲律宾、印尼、肯尼亚、坦桑尼亚、加纳、象牙海岸、上沃尔特、哥伦比亚、墨西哥及委内瑞拉。这里面上下的差距也很大。有些国家也只不过是摆摆样子而已,搞了几个示范工厂,给了那么点贷款,再搞些许训练工作。只有极少数几个国家的计划是真正的突出以小型企业为主,着眼于以合适的土技术作为本国工业革命的基础。

搞小型企业规模最大又最雄心勃勃的,无疑的要算印度,而印度又恰恰是全世界就业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从印度今年年初公布的第六个五年计划,也可看出印度搞法的大致的情况。在1978年,印度的全部劳动力为26500万人,其中失业及半失业的相当于2060万个全劳动力。每年中有600万个新劳动力进入劳工市场。因此到1983年的任务是必须创造5千万个新的工作。据该项计划宣称,如果靠大型企业的话,顶多只能吸收这个数目的很小的一部分。有组织的企业在1971年只雇用了480万人——只占制造业及修理业工人总数的22%。现代工业部分的就业人数的增加率,大大低于其投资及产量的增加率——自1961~1976年,投资增加139%,产量增加161%,而就业人数只增加71%。换句话说,大型企业的资本集约度一直在不断增高。

在全部新增的就业量中,印度的计划是通过扩大灌溉设施而增加2300万农业就业量;通过扩大劳动力集约度高的基建工程(如修筑公路等)而增加1700万就业;在制造业中增加940万就业。在后面这一项中,不下680万人将安置在小型及农村企业中。

印度的小型企业已经搞得很发达。1977年,这类企业平均每家雇用11个工人,平均资本额为1万美元左右。从1972年起的五年中,小型企业的数目几乎翻了一番,从140,000家增加到269,000家,而其产值则增长到3倍。到1976年,虽然小型企业在整个工业的投资额中只占十分之一,而它们却提供了五分之二的就业和五分之二的产值。换句话说,平均每一单位的投资额,这些小型企业比大型企业所提供的就业多6倍,所提供的产值也多6倍。这对资金短缺的国家如印度等,其意义就大了。

1977年十二月,印度的工业部长(原工会领袖)费南迪斯提出了一份工业政策报告,这份政策报告要说它不富有革命精神怕还不行吧;这里面提出从今以后,消费性物品工业的就业的增长速度,必须高于其产量的增长速度——和过去的趋向恰恰相反。换句话说,今后工业发展要趋向于提高劳动力集约度,而且在使用机器的生产中,其平均每个工人的产量要较原来的有所下降。要做到这一点,其主要的办法是扭转过去偏重扶植大型企业的方针。今后政府贷款对象的重点要加以转移,主要应该面向小型企业与农村工业,而大型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主要应依靠它们本身的利润积累。为了加速这种把重点转移到小型企业的过程,还提出了一项措施,即鼓励大型企业——包括公营企业——分出部分业务使之转变成由小型企业来经营的独立辅助性生产单位。

保留产品的办法

印度工业部还采取了一项更强有力的措施,便是制订了一份很长的产品名单——共占去工业部年度报告26页之多——名单里所开列的产品,是专门保留给小型企业进行生产,禁止大型企业扩大这些产品的生产。这种保留产品的办法开始于1967年,当时只定了46项产品为保留产品,到了1976年,已增加到180项产品,而到1977年,又增添了324项。这套保留产品名单里面包括许多相当高尖的产品,例如大部分的实验室用的化学品(从碳酸氨到氧化锌都有),塑料压制品,15匹马力以下的柴油机,10匹马力以下的电动机,电视天线,电视玩具,数字电子钟,以及低档无线电收音机等。选择这些产品是由于它们全都适合于小规模生产——比如说,需用较多劳动力的装配活,或小批生产等。此外印度政府还采取了一项鼓劲的措施,便是另外规定有241项产品,印度政府(它是印度最大的买主)只许向小型企业收购。凡在这241项以外的产品,只要其价格不超过大规模卖主的最低价格15%之上,则政府也必须对小型企业优先收购。这种保留产品的办法向我们提示了一般政府的经济政策制定者常常忽视的个重要因素:即小型企业最经不起大型企业的竞争,因为大型企业从生产上直到销售上,都占有很多有利条件。如果要让小型企业能发展起来,那么就必须对它们加以保护,免受大型企业的欺侮,正如同幼嫩的民族工业需要关税上的保护,以免受国外竞争的打击一样。

但保护的政策也很容易会变成为庇护那些经营不善、产品成本过高的企业,除非是另外采取平行措施,对小型企业给予技术上的帮助,以提高其效率,为了对小型企业提供这种正面的帮助,印度政府于1954年开始,成立了一个小型工业发展组织,简称SIDO,这个机构的最显著的功能,便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小型工业服务所的网。印度首都南郊的哈里也那邦与德里的服务所,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这些服务所所提供的技术援助的情况。该所共有工作人员220人,办了许多小型企业经理人员训练班,其课程内容包括生产、财务、成本管理、人事管理、操作分析、销售及市场分析等。服务所还经办了政府大胆尝试的企业主发展计划,对失业的工科毕业生进行训练,帮助他们建立有生存能力的工业企业计划,且提供12500英镑以下的不需担保品的贷款,以帮助他们创立企业。

服务所还提供管理方面的顾问,包括可行性研究以及技术方面的顾问,对可用的合适的机器提供意见,向机器的供应单位进行联系,必要时还帮助白手起家的企业者设计工具、机器甚至产品等。又帮助他们改进质量管理,并使他们的产品符合印度或国际的技术标准;又提供化学或电学的试验。最后,服务所还设有自己的车间,承接小型企业无力自己搞的各种特殊活,如热处理、镜片磨光,以及需要价值昂贵的设备才能制造的各种精巧的工具及模具。服务所只有对后面这项业务才收取费用。

直到今年以前:对于小型企业的这种帮助,在印度还只是零打碎敲的。除了服务所之外,一个小型企业主如果想要购置机器或原料,他必须向全国小型工业公司联系;如果想要贷款,就得找银行;如果想在销售方面得到帮助,就得去找国营贸易公司。这一套制度手续很复杂,又很费时间,而且一个小型企业可能摸不到路,而致重要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今年年初,印度开始设立区域工业中心,并计划到1979年底全国一共要成立200个这样的机构。这样就可把小型企业所需要的各种服务,都集中在一个机构里,且把小型工业服务所的所有业务都包括在内。

除了上述的之外,他们还增加了一项重要的新的功能,这将会大大改变科学研究对于技术的影响方式。他们研究各企业对技术的需要,然后和当地高等院校订立科研与研制的合同。这样一来,使科研工作直接从事于合适的技术的研究(以前往往是在经济真空中进行的),这就保证了科研能和企业实践中的真正需要密切相结合。这样的结合极为重要,值得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来参加这场竞赛。

印度的成功还有别的方面的因素。印度工业有很悠久的历史传统。在以前,印度曾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国,直到后来英国人跑来了,把印度的农村业给摧毁了。印度的教育制度很早就发展起来,以应英国殖民地管理的需要,较之许多非洲国家要早一百年。其结果是,印度的受过训练的科学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现在已占世界第三位。印度的森严的保护主义关税壁垒也是密切配合其在本国进行制造产品的能力而发展起来的。

尽管印度的社会条件对于发展小型企业特别有利,印度的经验确是说明了一点,即小型企业能够而且必须是第三世界国家因地制宜的技术革命的基础。再看西方的那些主要工业大国,它们的技术发展也是打从小型企业开始的,例如英国兰开夏的分散的以水力为动力的纺织作坊,美国亨利· 福特早期的汽车工场等,然后巨型工业便是在这种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国家只有在实用的工程技艺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并一步一步地培养锻炼使用日益复杂精巧的机器的能力,才能有希望发展其大型的高级的科学技术。否则的话,这种科学技术只有靠从国外引进,到了国内成了孤零零的东西,远远超过本国所能模仿甚至维修的能力,结果只有使本国老是依赖西方的技术,难以翻身。

[New Scientist,1979年4月5日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