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认为,没有哲学知识就不可能创立新物理学的基础。但他也看到,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自然科学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学和机械论形态的哲学,不能成为物理学的方法论基础。爱因斯坦在寻求某些认识论问题的解答时,诉诸不同的哲学体系,而不顾它们的思想倾向。在爱因斯坦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卢克莱修、德谟克利特、拉美特利、斯宾诺莎、贝克莱、休谟、马赫、康德、罗素、弗兰克等人观点的批判性分析。对这些哲学家的著作,他首先注意的是辩证的思想。如果说,爱因斯坦的唯物主义思想来自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那么他的辩证法知识就不靠那些人了。
由于种种原因,爱因斯坦的概念结构并不具有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和范畴的特征,他的思想体系和术语是复杂的。在形成自己的世界观时,他不得不求助于另一些哲学体系的个别原理。这样,爱因斯坦的哲学观点就表现出一种独特的形式,染上了他曾诉诸的那些哲学体系的色彩。这种情况给了某些人把爱因斯坦列入这种或那种唯心主义派别以口实。爱因斯坦被说成是贝克莱主义者,休谟主义者,康德主义者,马赫主义者,朴素实证主义者,经验主义者,理性主义者等等,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那么,爱因斯坦从唯心主义体系中借用了哪些具体思想?是否有根据认为他的哲学观点是唯心主义的?
我们考察爱因斯坦对唯心主义哲学,尤其是对贝克莱、休谟、马赫思想的关系,并不涉及他对某种哲学思想的相同解释。爱因斯坦在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科学上有过重大贡献的哲学体系时,方法论是重要的。他对唯心主义体系的兴趣并不在于它们反对唯物主义和物质概念,把客观世界归结为知觉,否定世界的可认识性等等。例如,贝克莱、休谟和康德的著作引起他注意的是,他们显然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在古典物理学中占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学认识论。
在分析古典物理学的个别原理时,爱因斯坦多次注意到了认识过程的辩证法问题。在力学创建者们的著作影响下,他形成了有关认识过程辩证法的观念。不过,他要使这种观念得以巩固,需要哲学提供论据。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中,他找不到这样的论据,因为在那里经验和理性常常是对立的,或者完全轻视认识的理性因素。
与此相联系,他对贝克莱、休谟、康德和另一些著名哲学家的思想感兴趣,这些思想既反对所谓洞察一切的“纯粹思维”的“贵族化的幻想”,又反对素朴实在论的幻想,“按照这种实在论,事物‘都是’像它们通过我们的感官而被我们知觉到那样。”素朴实在论的认识论把机体的感觉和物体混为一谈,在爱因斯坦看来,这种认识论在“人和动物的日常生活中”占有地位,进而他还认为,这样的幻想“是所有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出发点”。
在这种情况下,爱因斯坦并没有去系统地批判贝克莱、休谟和康德的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而是从哲学史上专门汲取那些有助于批判上述片面观点,尤其是批判素朴实在论的原理,因为素朴实在论的观点在自然科学思想中曾广为传播。爱因斯坦注意到,“当贝克莱主张我们机体的感觉所感知的并非直接地是外部世界的'对象',而只是与这些对象的存在相联系的过程时”,认识的过程就不能解释为机体的感觉与外部世界对象的直接同一。
休谟进一步批判了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研究休谟的著作,爱因斯坦得出这样的结论:一般概念不是直接从感觉经验中逻辑地引申出来的。不过、休谟由此引出了不可知论的结论。爱因斯坦批判了休谟的不可知论,却利用他的一般概念的思想来反对极端的经验论,并认识到我们关于事物的认识“不过是对感觉所提供的素材的一种加工”。爱因斯坦认为,休谟所宣扬的认识的悬崖险滩应能克服。他强调,“人类总是力图得到可靠的知识,正因为此,休谟的使命注定失败。”
如果说经验材料不能形成概念的系列,而没有例如因果性、时间、空间等一般概念,思维活动就无法进行,那么康德就据此得出可靠知识具有先验性质的结论。然而,引起爱因斯坦注意的并不是康德这方面的学说。他看到,康德“向解决休谟的两难论题迈进了一步”。康德强调,感觉材料本身并不给予所需要的有关物体的观念,而只是提供进行逻辑分析所必需的相应形态的材料。要从中选择出本质的特性,剔除所有那些次要的、不能表征该事物为什么是这样的材料,才能形成科学概念。按照爱因斯坦的意见,科学概念实质上是人脑理智的产物而不是机体感觉的结果。概念的真实性依赖于经验的证实。爱因斯坦利用康德的这个原理来同经验主义作斗争;经验主义认为,概念可以直接地从经验材料中得到,而非从理智活动中获得。
爱因斯坦诉诸贝克莱、休谟和康德的著作,并非投身于唯心主义哲学的怀抱。爱因斯坦是作为自发的唯物论和辩证法者来阅读这些著作的。进一步,他还用他们的某些原理来批判唯心主义、不可知论和形而上学,特别是用来反对有关知识来源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观点。
贝克莱的哲学具有主观唯心主义的特征。“存在就是被感知”是他的哲学的核心论点。爱因斯坦在这些问题上的观点又是怎样呢?首先,他严厉地批判了贝克莱的核心思想,指明其接近于实证主义,爱因斯坦从不怀疑外部世界的存在是客观的。在回答泰戈尔时,他强调:“即庚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不得不认为我们所用的物品都具有离开人而独立的实在性。......比如,即使房子里空无一人,这张桌子仍然处在它所在的地方。”
至于休谟,爱因斯坦对于构成他的哲学体系核心的基本原理也是否定的。休谟像贝克莱一样,也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流派。休谟的哲学自始至终贯穿着怀疑主义,并由此导致不可知论。休谟认为,没有任何理由断言我们的知觉同外部的客体相联系并由它所引起。爱因斯坦把这种观点看作是悲观主义的变种。他深信我们能够认识客观的外部世界的本质。对于休谟来说,因果联系是观念之间心理上有规律地联想的产物,因而这种联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可能加以说明。因果性是心理的形式而不是客观的规律。爱因斯坦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在这个问题上,他对伊壁鸠鲁、德谟克利特,也对笛卡儿、斯宾诺莎的解决方法感兴趣。他研究了因果性在古典力学和量子力学中的表现,在和玻尔的著名争论中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唯物主义地解决了因果性问题。
爱因斯坦和康德的哲学观点能够协调一致吗?康德把世界分为客观存在的“自在之物”,和借助于时间、空间这类主观形式而产生的经验材料的现象世界。时间和空间、自然规律、因果性等都不反映自然界的客观过程,而是主观的范畴。这些范畴是先验的、天赋的、永恒的,不变的。爱因斯坦不同意康德关于“自在之物”世界和现象世界的划分。他认为,现象尽管不同于该事物的本质,但还是反映了本质。他相信理智能够认识被研究客体的本质。
我们说过,康德在解决休谟的两难论题方面的贡献。尽管抛弃了康德的唯心主义,爱因斯坦还是以自发唯物主义的立场接受了康德的解决。他说,“康德从休谟那里已经知道,有些概念(比如因果关系)在我们的思维中起着支配作用,然而,这些概念不能用逻辑方法从经验所给的东西中推论出来……根据什么理由来运用这些概念呢?假定他已经在这样的意义上作了回答:为了理解经验所给的东西,思维是必要的,而且概念和:‘范畴’作为思维的不可缺少的元素也是必要的。如果他始终满足于这种回答,那么他就会避免怀疑论”。爱因斯坦不赞同康德关于存在先验概念的原理。他说,康德“被错误意见迷惑住了,......认为欧几里得几何对于思维是必需的,并且提供了关于'外界'知觉对象的可靠的(即不依赖于感觉经验的)知识。他从这个容易理解的错误中得出结论说:有先验综合判断存在,这种判断只是由理性产生的,因此这种判断能要求有绝对的有效性。”在爱因斯坦看来,科学的概念、原理、理论是历史的范畴。有时它们还要随着实际而更新、重建。爱因斯坦高度评价马赫对待古典力学原理的历史态度不是偶然的。
爱因斯坦常常诉诸马赫的自然科学和哲学著作。马赫对认识论问题的关注给了他深刻的印象。他在自己的著作中,也很重视认识论。他说,“然而一位非常有才能的自然科学家怎么会关心起认识论来呢?难道在他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没有更有价值的工作可做吗?我时常从我的许多同行那里听到这样的议论,或者在更多的人们那里觉察到他们有这种想法。我不能同意这种看法。”“如果我不是由于像功名利禄之类的外在原因,也不是,或者至少也不完全是由于爱好锻炼智力的游戏作乐而从事一门科学,那么,作为这门科学的新手,我必定会急切地关心这样的问题:我现在所献身的这门科学将要达到而且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它的一般结果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真的’?哪些是本质的东西,哪些则只是发展中的偶然的东西?”
开始的时候,爱因斯坦还没有深刻认识马赫哲学的本质。可能,他被马赫的力学史著作所倾倒。他不理解,马赫的感觉并不是实际的复写、摄影。马赫把感觉与客观世界的对象混同起来了。他没有考虑到,马赫可以从主观唯心主义的角度来理解“感觉”这一术语。马赫还从物体是感觉的复合出发,唯心主义地解释时间和空间。在马赫看来,它们不是存在的客观形式,而是感觉的有序系列。爱因斯坦是怎样对待马赫的时空学说呢?如果说马赫认为对象的时空属性可变是为了论证它的非客观性的话,那么爱因斯坦是为了摆脱牛顿的绝对时空概念。
马赫还认为,经验材料即感觉是知识的唯一来源。马赫不承认知识的来源除了感觉材料外,还有对这些经验材料加工的思维活动,这种活动导致形成科学理论的一般概念。爱因斯坦开始的时候没有察觉马赫认识论的这一不足,尽管他用自发辩证法解决了认识论问题。他写道,“在我年轻的时候,马赫的认识论观点对我也有过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点今天在我看来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因为他没有正确阐明思想中,特别是科学思想中本质上是构造的和思辨的性质;因此,正是在理论的构造的—思辨的特征赤裸裸地表现出来的那些地方,他却指责了理论,比如在原子运动论中就是这样。”如果对马赫来说,科学的对象是分析感觉之间的联系的话,那么爱因斯坦则认为科学的对象是实在自身。马赫否定客观规律和客观真理,而爱因斯坦则提出真理依赖于客观实在。可见,马赫哲学思想的内容并不是爱因斯坦形成世界观的基础。
不过,爱因斯坦没有形式主义地对待马赫的科学史著作,研究物理学问题的历史态度使马赫有可能怀疑古典物理学的绝对性,指出它在整体上的相对性以及它的一系列概念、原理的相对性。爱因斯坦首先对马赫有关古典物理学时空概念的解释感兴趣,指出“马赫卓越地表达了那些当时还没有成为物理学家的公共财富的思想”。又说,“上一世纪所有的物理学家,都把古典力学看作是全部物理学的,甚至是全部自然科学的牢固的和最终的基础……是恩斯特· 马赫,在他的《力学史》中冲击了这种教条式的信念;当我是一个学生的时候,这本书正是在这方面给了我深刻的影响。”
爱因斯坦的世界观往往被认为与实证主义有关。许多实证主义者敌视“传统的形而上学”(哲学)及其问题。根据他们的看法,“旧”哲学的基本概念没有什么科学地位,科学却应该挣脱它。传统哲学只是在前科学时期,在具体的科学产生之前存在。例如,米雪斯写道,“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是前科学的,实证主义之前产生的”。实证主义者断言,随着科学的发展,哲学将失去意义。赖兴巴哈说,传统哲学像—条“死灭的河,它曾经流过丰饶的土地,最终却进入了沙漠”。相对论的创立者则常常强调,正是在新物理学的发展时期,传统哲学的河流得到了强大的力量。爱因斯坦认为,“物理学的当前困难,迫使物理学家比其前辈更深入地去掌握哲学问题”。然而,休谟给哲学造成了一种危险,“产生了一种致命的‘对形而上学的恐惧’,它已经成为现代经验论哲学推理的一种疾病”。按照实证主义者的意见,哲学的内容不应超出对某种具体科学进行分析的范围,而爱因斯坦则从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哲学。他写道,“如果哲学可以理解为最一般和最广泛的知识形式,那么很显然,它就可以被认为是一切科学探索之母。”不研究方法论,使认识论完善,自然科学就不可能发展。爱因斯坦也看到,哲学和具体科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他写道:“认识论同科学的相互关系是值得注意的。它们互为依存。认识论要是不同科学接触,就会成为一个空架子。科学要是没有认识论——只要这真是可以设想的——就是原始的混乱的东西。”
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把科学的目标局限于描述现象之间外部的而不是本质的联系。爱因斯坦认为,实证主义把科学的任务仅仅归结为感觉材料的操作,而不研究外部世界对象的本质是深刻的错误,对科学的发展会造成不良后果。在向加利福尼亚大学学生发表的讲演中,他特别强调:“当然,大家都同意,科学必须建立各种经验事实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使我们能够根据那些已经经验到的事实去预见以后发生的事实。固然,按照许多实证论者的意见,尽可能完善地解决这项任务,就是科学的唯一目的。”
但是,我不相信,如此原始的理想竟能高度地鼓舞起研究者的热情,并由此产生真正伟大的成就。在研究者的不倦的努力后面,潜存着一种强烈得多的,而且也是一种比较神秘的推动力:“这就是人们希望去理解的存在和实在。”
在给索洛文的信中,爱因斯坦更坚决地批判了实证论:“当今则过分地受到一种主观主义和实证论的统治。对于把自然界看成是客观实在的观点,现在人们认为这是一种过时了的偏见,而认为量子理论家们的观点是天经地义。对暗示的顺从,人比马还要驯服。每个时代都有它的时髦的东西,而大多数人从来看不见统治他们的暴君。”
在考察爱因斯坦对各种哲学派别的关系时,自然会产生这样的问题:用什么尺度、有什么理由能把爱因斯坦列入某种他曾从中汲取个别理论问题的派别?须知,爱因斯坦有时援引某一唯心主义者的结论时,他的世界观是和一定的唯心主义观念相联系的啊。
众所周知,哲学体系,包括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是彼此不同的。例如,贝克莱的哲学就不能混同于康德或休谟的哲学,尽管他们都是主观唯心主义。同时,在这些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包含着一定的(不同的)合理思想,它可以被先进的哲学思想所借用、改造和发展。还有这样的情况,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除了哲学外,也研究其它问题。例如,休谟也是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的《英国史》得到了广泛的注意。康德首先运用辩证的发展思想来考察宇宙体系的演化。马赫是物理学家和物理史学家。爱因斯坦首先是把马赫作为物理学家来接受的。因此,我们不能用“马赫主义”的概念来对待马赫的物理思想。同样,也不应把康德在前批判时期的创造囊括到“康德主义”里面去,休谟哲学的本质与他的经济学说、《英国史》、《自然宗教史》扯在一起也是不对的。
所有这些情况都提示我们,要非常具体地、历史地来看待爱因斯坦诉诸某种哲学的事实,就像辩证唯物主义经典作家们所做的那样。例如,马克思不赞成休谟的不可知论,但并不贬低他在创建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地位。马克思注意到莱布尼兹唯心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同时又否定他的单子论的哲学实质。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爱因斯坦诉诸贝克莱的并不是构成他的唯心主义本质的那些原理。爱因斯坦对休谟的不可知论以及否定客观因果性的思想下感兴趣,他对康德、马赫和另一些他曾研究过的唯心主义哲学家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想也不感兴趣。因此,把爱因斯坦的名字同上述(和其他)唯心主义派别扯在一起是不对的。对这些派别的本质特性爱因斯坦非但不接受,而且加以批判。
(Bonpocы фuлocoфuǔ198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