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与技术发展

60年代,南朝鲜在开始推进工业化政策的过程中即把技术发展作为重要支柱之一。南朝鲜的科学技术开发总部——南朝鲜科学技术研究所(南朝鲜科学技术院的前身)成立于1966年,并开始了召回流往海外的科技人才的工作。另外,作为建立科技政策的根本法——科学技术振兴法也于次年,即1967年制定了。但是,概括60年代的技术发展,主要是成套设备的引进和组装生产线操作技术的培训。上述研究所的成立和振兴法的公布所起的作用仅仅停留在向世人呼吁科学技术重要性的阶段。

进入70年代,首先在1972年制定了技术开发促进法,用以奖励民间企业对产业技术的自主开发。1973年么、布了特定研究机关育成法,在各个产业领域里相继成立了政府投资的研究所。这样,民间企业则致力于开发与产业直接有关的技术,而政府则对此进行支助、扑充,并在基础研究领域里完善,这样便构成了南朝鲜科学技术开发体制的组成框架。

这就是1973年重化学工业计划建立之后,基于重化学工业在政府主导下强力推进的产业政策的轨道之一。但是70年代技术发展的中心是技术引进,国内的技术开发也只不过是对引进技术的有效消化、充其量也没超出改良的阶段。化学工业在和机械产业一齐建设时,除了引进操作技术之外就是引进材料分析、加工处理浓质量检查等制造技术。在无法单独引进技术时,则接受包括独资在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在南朝鲜,强调运用外资政策是获得技术的手段之一。

真正进行科学技术的自主开发工作是在进入了80年代以后的事。当时的总统吸取了前任总统的“出口振兴扩大会议”鼓励政府和民间共同努力出口的经验,在1982年设立了“技术振兴扩大会议”,亲自指挥构筑技术开发体制。由于基本法制体系已经存在,所以并没有特别制定什么新法律,但是在行政指导上强调民间大企业要设置附属研究所。这样一来,民间企业的附属研究所个数从1981年的不足65个发展到1987年的455个,增加了7倍;研究开发费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也由0.65%跃为1.87%。

进入80年代,在技术开发方面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显著的进展,除了政府的大力促进之外还有如下几点原因:

首先,南朝鲜的工业化已到了以技术为中心的阶段。由先进国家引进设备和原材料,通过低工资的劳力组装加工后再出口的产业现已失去了竞争力;采用高级制造技术用比先进国家便宜的价格生产的产业已经占据了中心。当然这样的技术是非由先进国购入不可的。为了买得比较便宜一点,而利用效率又高一点,则必须将简单的部分自行开发,而将核心部分购进。为了提高竞争力,最好还要进行改进。

然而,由于美国和南朝鲜贸易摩擦的加剧,使国内企业保护政策不能大力实行,政府的产业支援政策只能集中在国外非难较小的技术领域里。政府看到70年代政府主导的重化学工业计划超常发展以致资源浪费并导致了经济危机,于是在80年代彻底实施经济调整政策,成功地改善了通货膨胀体质,特别是把前政府产业育成政策的支柱——低利金融基本废除了。进而自1986年起扩大的对美贸易赤字化引起了美国的强力反弹,所以又在出口振兴政策上采取以特定产业为对象作保护培养的政策。

二、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概观

南朝鲜的科学技术开发体制是由总统主持的技术振兴扩大会议负责决定国家级的技术开发目标和对各开发主体作综合调整。为了使之有效地运转,现总统设置了“科学技术咨询会议”的常设机构以使之法制化。而技术振兴审议会则是行政各部门的政策调整机构。研究开发的主体主要为三部分:国公私立大学的附属研究所(高等教育机关);国家公立试验研究机关、政府投资研究所、非营利法人研究机构(研究机关);民间及政府投资企业附属研究所、产业技术研究组合(企业类)。而民间企业的技术开发则由专门研究要员在10人以上的大企业研究所和5人以上的中小企业研究所以及有专门要员及专门研究室的研究开发部、科室来进行。

南朝鲜的研究开发费总额由1980年的2100亿朝元增至1987年的1兆8800亿朝元,达9倍。从资金来源看,政府与民间的比例由1卵0年的68:38大大逆转为1987年的28:78。开发主体的比例也由1980年的高等教育机关14%,研究机关48%,企业类38%而变为87年的11%、25%、65%。从中可见研究机关的比例改半而企业类加倍。80年代南朝鲜研究费用的增加是由企业来负担的。

再从人才的角度来看,由研究员、助理研究员、技术员和有关业务员组成的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数量也从1980年的约3万人增至1987年的约10万人。其中,在研究开发活动中起核心作用的研究员人数也从1.8万人增至5.3万人,也近3倍。1987年这些研究员数量按研究主体来分别统计的话,高等教育机关占33.1%,研究机关占17.4%,企业为49.5%。把研究员比例与研究费用比例相比较来看,高教机关是不平衡的,大学里研究人才富裕但经费少。

再进一步看看南朝鲜研究开发活动的内涵。按研究类别区分,1987年的基础研究为16.6%、应用研究为19.6%、开发研究达63.8%,即开发研究的比例在逐步扩大。这与高等教育机构的研究相比则正相反。高教的基础研究占77.2%,而企业类研究机构的开发研究占77.5%,因此这个数字反映企业类研究机构的作用变大了。最近,研究开发费用的分类比例也与日、美等先进国家无大差别。

接着看看研究开发费用按用途的分类。按1987年的数据,人工费为30.2%,材料等经常性费用为28.3%、资本支出为41.5%。而先进国家的资本支出在10%以下,剩余部分是人工费、经常性费用各类,所以差距很明显。南朝鲜的研究开发活动还未脱离初创阶段,与真正的研究活动相比还要考虑购入房屋建筑及试验设备的因素。

从产业领域看,南朝鲜研究开发活动的中心——455个附属研究所的研究开发经费占南朝鲜研究开发费总额的约60%,达1兆1145亿朝元。其中45%为电子电气,31%为机械金属。这上面再加14%的化学即达到了全部的90%了。再考虑到前20家大研究所的占有率达50%的事实,就可明白:南朝鲜的研究开发活动是集中于少数大企业所限定的领域之中的。

三、科学技术政策的现状

南朝鲜的科技政策主要分为以政府为组织者主持实行的特定开发研究事业(通称国家项目);对企业类研究开发活动的支持及对海外技术引进和推进三大部分。国家项目是在政府主导下以政府、大学、企业共同进行科学技术开发。此事开始于1982年,到1987年投资额即达到3350亿朝元,其中政府负担58%,企业负担42%。最初时政府负担三分之二以上的压倒多数,而到1987年成为大约各负担一半。该年国家项目的总事业费为1046亿朝元,占南朝鲜研究开发费总额的5.6%。研究课题的范围很广,从高技术领域的信息技术、新材料到一般产业技术、资源、防公害等等。1988年度的重点课题如表1所示:

表1 1988年度特定研究开发事业重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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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产业源泉技术开发——高温超导技术、激光技术、极限技术。

2.新材料技术开发——新金属、精细化工、陶瓷、复合材料、半导体材料。

3.机械类、部件、材料国产化——镜面机械。

4.系统工程——模具工厂自动化、船舶设计计算机化。

5.新物质发明研究——新物质毒性试验。

6.开发生命工程核心技术——新抗生素、蛋白质工程。

7.软件核心技术——英 · 朝,朝 · 英翻译系统,计算机家庭教师系统。微电子技术

8.超高集成度,超高速半导体。

9.超级微型计算机——32位、64位计算机。

10.节能技术——产业用煤气燃具国产化,合成热交换网络。

11.核电站燃料国产化——200吨规模轻水炉型批量生产,开发改良型核燃料。

12.尖端试验、分析技术——开发基本技术。

13.基础目的研究——南朝鲜科学财团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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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项目虽是由产业界、学校、研究机关共同研究开发,但国家主导性强的项目,政府出资研究所即起大作用了。70年代这种政府出资的研究所有16个,经1980年的统一整理,现有9家机构。

以促进民间企业投资研究开发为目的的支助政策主要体现在政府直接投资为科学技术研究园区的建立进行基础装备和环境建设,此外还有金融方面的利息补给,资金确保及税制方面的支助政策。

南朝鲜的科学技术研究园区有计划面积28平方公里的大德科技园区(位于南朝鲜中部大田市),开工于1974年,目前进展率40%。现已有3所大学、11所政府系统的研究机构和3所企业类附属研究所进入该区。预定还将有10所政府系统的机械和21个企业附属研究所进驻。另外在南朝鲜南部光州市计划搞一个尖端科学产业研究园区,目前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该区不仅限于科研机构,为了利用成果,还想吸引尖端技术产业进入。如果说大德科技园区是以日本筑波市为模特的话,那么光州则是台湾新竹工业园区在南朝鲜的翻版。

金融方面的支援包括补助金、财政资金的低息融资和开发银行、都市银行的一般融资。补助金是国家项目中付给政府、民间共同研究的,而财政资金的主要财源是因国际原油价格下跌而富裕起来的石油事业基金,它年利率为5%,期限10年。这个条件比起一般融资的利率10%来说要有利得多。这主要是贷给那些响应政府的零部件、原材料国产化计划,制作试制品的企业的。至于一般融资在利率上虽然没有优惠待遇,但对于那些难于得到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为了进行开发活动可用信用保证金作保获得此融资。

从1987年的实绩看,补助金为275亿朝元,财政资金为1971亿,一般融资为1461亿,合计3707亿朝元,为该年研究开发费总额的20%。南朝鲜政府过去在培育产业政策上曾依赖于低息融资,但却收到了通货膨胀加剧等经济体制脆弱的结果,作为反省在金融支助方面变得慎重起来,从上述数字也可看出这点。

取代金融资助而用得多的就是税制方面的支助了。其内容可由表2看出,真可谓多姿多彩。从研究开发活动投入的土地、资材、人工起,直至取得成果获取所得的各个阶段在税制上获得的优惠是难以相比的但是在具体执行时因研究开发活动与企业的其它活动难于严格区别,所以在税制适用问题上,企业在税务之间的争论便十分频繁。

如上所述,南朝鲜的政府、民间共同开发正不断地活跃起来,但从产业技术的进步看,技术引进的作用有着压倒多数的贡献。政府也主张让技术引进自由化。

技术引进自由化的措施是1978年起以自动认可方式逐步扩大化,1984年改申报制,1988年规定除了三年以上合同,金额在10万美元及固定利率2%以上者外,要向外汇银行申报。但由于设有“是否接受申报条款”,所以虽然是申报制,却残留有许可制的因素。进入80年代,技术引进项目数急增,随之技术费用的支付也开始膨胀。1987年达到5亿2370万美元,可与引进技术开始起至1981年止20年间的总数相匹敌。这些金额按产业区分的比例来看,1987年电子电气占38%,机械25%,化学13%。这些与企业类研究机关的研究开发费支出比例相仿。这也可以说:民间企业的研究开发是可以做到引进技术、消化技术、应用技术为中心的。

表2技术开发资助税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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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资助

1.扣除所得——技术所得、技术用管理事止。

2.扣除税额——技术、人才开发费,新技术企业化事业,研究试验用设施。

3.减免租税——技术引进费、外国技术人员梠聘费、研究用样品的消费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开发先导物品特别消费税,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之创业。

4.减免关税——研究用物品关税。

5.减免地方税——企业附属研究所的不动产。

· 间接资助

1.准备金——技术开发准备金。

2.特别折旧——新技术企业化事业研究试验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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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果与课题

80年代政府与民间努力研究开发的结果,最近有几件如纤维等新材料开发取得了国际专利。此外,无论怎么说,汽车、半导体等高技术产业开发的成功,使之成为扩大出口的主轴部门这点也是不容忽视的。

南朝鲜政府不断增加研究开发投资,并制定了把研究开发费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到1991年达到3%,2001年达到5%的宏伟计划。但是技术开发的效率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这方面不改善将使成本提高,使产业的竞争力反而下降。

在人才活用方面,人才集中的大学与拥有资金时企业之间的协作体制尚不完善。虽然一直强调产业,学校协同,但是包括政府出资研究所在内的学术界研究人员对尖端技术的挑战有兴趣,而产业界则对打开销路,立刻可用的技术开发或消化很热心。由于人才培养需要时间,所以把已有的研究人员按产业的需求动员起来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产业竞争力降低,则技术开发的潜力也将丧失。

与此相关的是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的相互作用及效率问题。若让引进技术自由化而加强对合同条款、重复引进严格检查的话,那么引进对方的规定限制会影响尖端技术引进并使企业间竞争停滞。而若单纯依赖引进技术,那么自主开发方面又会懈怠下来。所以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间如何抑扬则全靠政府进行微妙的掌舵了。

[技术と经济,199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