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大学的行政领导人似乎相信,由学校教工进行的研究工作可以通过专利和发明被用来为他们的机构带来巨大的经济收入。国家科学院出版社最近出版的一份报告提供了关于工业同大学相互影响的对比看法。该报告是一份访问17名高级工业职员的谈话总结。
将可获利的产品推向市场,这要求一套与创造和普及知识不同的动机、组织和文化。企业也注意到,对花费在研究上的每1美元需要投入10美元用于开发,100美元用于设计和建造工厂。这些活动的许多方面都需要有目的明确的跨学科人员的参与。
在许多工业部门,主要的活动在于改善现有产品的质量或加工方法。这往往是通过一点一点的累积起来的改进而实现的。该报告指出:“逐渐积累的技术进步,是与竞争性和国际贸易相关的发明过程中的重要步骤”。附带要说明的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知道,日本之所以能在经济上获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它在改善已经拥有一定的市场的现有产品的质量方面表现出来的魄力。
被访问过的大多数高级工业职员支持这样一种看法,即“工业是发明的主要源泉,因为工业可促进在刚显露出来的可获利的领域和想法方面的创业意识……而且工业科学家和工程师对工艺,对它的细节和体系的了解要比在研究所工作的科学家和工程师的了解得更多……工业科学家倾向于在确定目标和跨学科的研究方面更强一些,并能估量出在发展某一领域时需要做些什么事情。”但生物工程却是一个例外,这一领域的进展需要与大学的研究工作紧密合作,一般说来,公司对大学依赖的程度随技术领域、工业成熟度、研究阶段和公司规模的不同而异。
所有被访问过的高级职员都提到与大学进行合作的重要性,因为它们能为新技术的建立和老技术的改进提供知识。但是,公司在选择与之合作的领域方面是有辨别能力的。它们的某些最可贵之处在于它们拥有得到严密保护的专门信息。马丁 · 马丽埃塔表示愿意资助那些能为公司的经验有限的某一领域带来好处的大学研究项目。“否则,”艾伯特 · R · C · 韦斯特伍德说:“信息的流动倾向于由公司流向大学。”
报告中对合作可能采取的各种不同的形式给予了很大的注意。它们包括:参加大学联盟协定、中心、分支机构、大型的数百万美元的大学与单个公司的联盟和大学与工业的科学家们一对一的合作。后面一种形式目前最受欢迎。它可以包括一家公司对在大学里进行的某一项个人的研究项目的支持,或者采取由大学教授在工业研究机构当顾问的形式。被访问过的高级工业职员对其他类型的做法表现冷淡。
包括有几个公司参加的大学联盟和中心,可能在基础科学方面和在发展新技术中致力于通用问题的研究时起作用。但据说这些形式在发明过程中不能发挥重大的作用。公司对参与工业联盟计划或大学联盟协定变得愈来愈不感兴趣。美国化学学会理事长,蒙三托的S · 艾伦 · 海宁格对当地的同哈佛大学和华盛顿大学结成的大型的数百万美元的联盟进行了评论。他认为,这两个重大的合作项目都还没有被证明是成功的。如果说一项重大的项目被证明对双方都是成功的话,就必须开发产品。否则,“蒙三托的合作就会变成一种对大学的慈善的施舍。”
这份报告从各个方面概括地论述了存在于大学和工业的观点和文化之间的分歧的大小。海宁格把这种分歧部分地归因于联邦对大学研究工作的资助机制。贵族式的评论结论强调的是对科学知识的追求,而不必提供一种社会未来可能需要的补偿投入。
[王乃粒译自Science,Vol. 152,199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