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研究人员今天透露,他们在一项关于具有乳腺癌家族史的妇女患此病危险性的研究中犯了一个数学上的错误。这项对近12万名妇女的研究结果发表于7月21日的《美国医学联合会会刊》。他们在该刊报道说,只有2.5%的乳腺癌患者是具有此病家族史的妇女,而纠正后的百分率应是6%,才更接近于原来的统计值。该研究的参与者、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沃尔特 · 威利特(Walter Willett)博士说,这个错误是在一位研究人员误抄了两张统计表格上的数字并将其代入用于计算另一组数值的公式时发生的。
由于2.5%的数值明显低于其他人的研究结果,更比人们的感觉要低得多,所以,这篇报道引起了该领域的专家和舆论界的关注。不过这个错误并未影响到主要的研究结果,即其他人的研究也提出过的一致意见:虽然乳腺癌家族史会增高得病的危险,但对大多数妇女来说,这并不能解释她们为什么会得乳腺癌。
最近,一项根据犹他州一份综合性资料所载4083名乳腺癌患者进行的研究发现,该州17~19%乳腺癌患者是具有此病家族史的妇女。曾为此写过一篇评论的两位研究人员说,这一较高的百分率可能反映了犹他州研究人员将近追溯了患者7代情况的记录,所以可能包括了远房亲属的数据。
犹他州的研究也许过高估计了家族史因素,而波士顿的研究则可能估计不足。戴纳 · 法伯癌症研究所癌症危险与预防计划部主任朱迪 · 加伯(Judy Garber)博士说:“实际数据大概介于中间[6%~17%之间]Z她和密执安大学的巴巴拉 · 威伯(Barbara Weber)在评论中写道:“波士顿的研究可能由于小家族范围并缺乏父系亲属的资料的原因而将6%作为分界线,而犹他州研究估计的17~19%,则包括了远房亲属成员的资料,这可是个大数目。”
参加过这两项研究的人员还说,根据他们的研究结果所作出的基本对策是,所有妇女都应定期作乳房X线照片检查,具有乳腺癌家族史的妇女还应特别认真进行定期性筛分,至于其母亲在60~70岁后患乳腺癌的妇女则没有必要像目前许多人那样去为此担心。
[饶新华译自The Boston Globe,199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