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美国专利和商标局(PTO)使整个农业生物工程界引起了震惊。它向威斯康辛州密得尔顿的Agracetus公司授予了一项专利,其内容为不论使用何种技术或何种基因所获得的所有形式的转基因棉花#位于圣地亚哥的Mycogen公司总裁杰里 · 科德(Jerry Caulder)评论道 :“这就像流水线发明人获得了从汽车到洗农机等等所有大规模生产产品的专利权。”
与这项专利的涉及面之广对植物生物工程界产生的震撼相比,接着发生的一切就不那么令人吃惊了。那便是一连串至今未果的法律诉讼。而且这绝非这类冲突的最后一场战斗。目前至少有三件大的法律纠纷,由类似于这种范围过广的遗传转化植物的专利权所触发,将多个农业生物工程公司卷入其中。同时,更多这样的纷争正在露头。Drake大学农业法律中心的尼尔 · 汉密尔顿Neil Hamiltion)说:“这就像Superfund计划(指美国环保局对有毒废品点进行清理的冲突不休的计划),不但没有产生对社会有益的结果,反而被卷入到对所有权和可信性的争夺之中。”
这些探索性的案件——同时包括一些在欧洲相似的大范围专利——受到生物工程界的密切关注。对于Agracetus和其它公司来说,对这些专利的复审结果必将带来巨大的影响。一些小的公司,如果被迫为这些专利支付使用费的话,很有可能导致破产。据科德透露,Agracetus的棉花技术转让费开价便高达100万美元——这对于一个刚起步的小公司来说,无疑是望而生畏的(Agracetus公司拒绝对这一数字作出肯定。)
争论的萌芽从80年代起,PTO已向112项涉及到生物工程植物以及利用DNA重组操纵植物的技术颁发了专利。但是这其中很多被认为具有巨大经济效益的专利,包括高价值的作物以及专家们期望被广泛应用的技术,触发了一系列的法律冲突。
除了Agracetus的棉花专利以外,另一例便是在1993年3月2日授予纽约州立大学的生化学家井上正代(Masayor Inouye)的专利。(他现在新泽西州医学和齿科大学工作)这项转让于纽约Enzo生化公司的专利,授予该公司广泛地使用新的RNA,即反义RNA,在任何作物中用来阻止专一基因活动的权利。就在PTO授权的当日,Enzo公司即控告位于加州戴维斯城的Calgene公司利用其受保护的反义基因来生产一种Flavr Savr西红柿。这种西红柿具有在植株上成熟并不易腐烂的品质。同样,在1994年3月,欧洲专利局(EPO)授予了Agracetus一揽子的专利权,包括所有形式由基因工程所获得的大豆。这一专利目前同样面临法律诉讼。
虽然这些案子不会像Jarndyce&-Jarndyce案拖得那么长久,但看起来它们也难免旷日持久。事实上,棉花专利这一案例,已有了10年的历史。10年前,由保尔 · 安贝克(Paul Umberck)所带领的一批科学家开始了一项旨在将外源基因插入棉花的研究。他们利用了根癌农杆菌(Agrobacterium tumefaciens)这一病原菌作为载体。这种菌很易感染棉花,在感染过程中,将自身一小段圆形DNA,即一个质粒,转入植物细胞。在那里,质粒DNA便插入到细胞基因组中。携带在质粒DNA上的外源基因同时也便可插入到寄主植物DNA中去。当转染完成后,筛选出已经转染的细胞,通过单细胞培养,便可诱导出完整的植株。
但当1990年8月,安贝克提出专利申请时,他宣称他发明的不仅仅是一种在棉花上应用的经改良的农杆菌技术,他申请包括“带有镶合重组基因结构的能够萌发为正常植株的棉花种子”及“由这种种子所获得的棉花植株”。也就是说,安贝克申请的专利为所有通过基因工程产生的棉花植株和种子,而不论获得这些植株和种子采用了何种基因工程手段。PTO评审人戴维 · 福克斯(David Fox)接受了这份申请。两年后,PTO向安贝克授予了专利。
这项专利激起了农业生物工程界很多人的抗议。Rutgers农业生物工程中心的主任彼得 · 代(Peter Day)说:“我强烈反对这种大范围的专利权。”美国农业部(USDA)的研究人员也抱怨说,这样的专利将会阻碍他们的研究。1993年12月,此事引起了全美的关注。USDA的棉花研究者杰里 · 奎辛伯里(Jerry Quisenberry)在美国公众电台接受采访时,严厉地批评了Agracetus的这一专利。他称这“于国无利,于国家农业有害。”
Agracetus表达了对USDA的不满。在以后与报界的接触中,奎辛柏里和其它USDA科学家明确表示他们所表达的只是他们的个人意见。USDA的官方发言人对Agracetus的专利似乎显得较为友好,并宣称这将不会影响USDA的研究。同时,在一份公开的声明中,Agracetus表示 :“在收到正式请求的情况下,所有学术界和USDA的研究者将被允许免费地使用这一专利。”
但这并非意味着一切皆已风平浪静。这项专利迫使其他公司去发展他们自己的转基因棉花以求与Agracetus公司签订转让合同或者中途夭折,立即放弃对转基因棉花的研究。农业生物工程中颇具实力的Calgene和位于圣路易斯的孟山都公司,因目前便有转基因棉花产品可以推出,所以有资本下赌注来购买使用权。但小得多的Mycoge公司,只好暂时节省下这百万美元的转让费,并盼望着这项专利会被诉诸法庭。
而事实确实如此。1994年1月,位于亚历山卓的Breneman & Georges律师事务所为一个不愿露面的机构提出申请,要求PTO复审这项棉花专利。几个月后,USDA也提出了同样的请求。
这两份复审请求共同的主要理由是指责Agracetus专利回避了提及其他公司早已获得的有关棉花转化和再生的专利。请求称,对于这一领域的科学家来说,基因工程棉花是“众所周知”的,因此,Agracetus所宣称的他们发明了基因工程棉花这一过分的要求是无效的。
被卷入到争论中的PTO,其专利评审人巴特瑞希 · 穆地(Patricia Moody)在去年12月签发了一份“官方决定”,驳回所有Agracetus所作的专利申请这也便彻底撤销了这一专利。她引用专利法写道“如果该项主题所涉及的技术,在发明人发明时显而易见是常规的,这项主题便无权获得专利
参与此次复审请求的USDA律师荷尔德 · 西尔维斯顿(Howard Silverstein)说:“这真是一次漂亮的专利驳回,我以前所见的形形色色的对于专利的撤销,专利官员们总显得不够干净利落。”
3月,Agracetus对于PTO的决定作了反诉。但Agracetus及其母公司Grace的官员们拒绝给本刊(Science)有关反诉的内容。他们同时拒绝在PTO作出执行或更改的最终决定前对上述决定作评论(本月末,最终决定将出台)。目前,Agracetus的专利依然有效。如果PTO最终驳回这一专利,Agracetus有权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
而联邦法院内并非第一次爆发这种有关植物生物工程专利的战斗——在这里,同样上演过有关反义技术专利权的斗争。尽管在几个月期望获得专利权的谈判中,Enzo在1993年3月控告Calgene侵犯了似乎已授予Enzo公司的所有表达反义基因的作物的权利,Calgene仍在同时向市场推出了Flavr Savr西红柿。这一作物使用了Calgene已获专利的反义基因技术。这一案件上月在德拉瓦州维明顿的地方法院开审,至本刊发稿时仍未作出裁决。
在欧洲相类似的争论正当在美国为了棉花和反义这两项专利的过广范围争论不休时,在欧洲又爆发了一场相类似的冲突。由EPO授予Agracetus的该项专利,总揽了一切基因工程的大豆。这次,Agracetus不再使用农杆菌来导入外源基因,而是采用了一种“基因枪。”它可将包裹在生物学惰性的金粒中的外源基因直接打入大豆组织。通过对该部位的组织培养便可获得表达外源DNA的大豆植株。除了对这一技术申请专利外,Agracetus又故技重演,它申请了所有涉及表达外源基因的大豆作物的专利。
如同棉花和反义专利事件一样,这一过于广泛的申请又招惹了抗议。去年12月,一个总部位于安大略省渥太华的非营利机构国际农业进步基金会(RAFI)上诉EPO。它宣称按照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的“公共道德”(L'ordre Publique)一节,Agracetus的专利应该予以撤销*按这一模糊的法令,EPO不得向对公共道德有威胁的植物或动物授予专利。RAFI的执行总裁帕特丽克 · 穆聂(Patrick Mooney)称:“这种授予单个公司垄断所有涉及到如此重要的一种粮食作物的遗传研究的专利,是对世界粮食保障的一种威胁。”穆聂批评说,通过这项专利,“表现出专利制度已肆无忌惮地失控了。”
RAFI在斗争中并不孤独。在去年一年中,Mon-santo,Sandoz. Dekalb Genetics Corp.,Pioneer Hy-brid,和Ciba-Geigy等公司均提出了上诉。而这些上诉均是从专业的角度对大豆专利进行攻击。他们的主要理由便是,这一发明是“人所皆知”的。因为在该专利申请前,有关“基因枪”转化和再生的报道便存在于文献记录中。Monsanto公司发言人卡伦 · 马歇尔(Karen Marshall)说:“基于人所皆知的知识,Agracetus公司对其专利的申请实在有点狮子大开口了。”
Agracetus对于大豆专利所遭的抗议拒绝作出评论。一份该公司的声明称该公司“意识到对全社会潜在的巨大利益,因此倾向于向全社会合理的组织转让所有的使用权。”它宣称这些研究许可,将是免费的。EPO将在今年末或明年初对有关上诉作出答复。
[Science,199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