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民族具有重视科学的优良传统。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奠基者赫茨尔等人的建国蓝图中,未来的犹太国不仅仅是现实的民族之家,而且也是科学与文化的摇篮。“现代以色列之父”本-古里安进一步指出:科学研究及其成果不再只是抽象的知识追求,而是所有文明民族中的一个中心。从本世纪20年代起,早期的犹太移民就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了农业、工业、医疗、生物等研究机构,为建国奠定了一定的科学与技术基础。建国之后,以色列政府充分地认识到,要在这样一片弹丸之地上实现经济腾飞的梦想仅仅依赖有限的自然资源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大力提高科技水平,开发智力资源。为此,这个年轻的国度在百废待举、战火连绵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优先发展科学技术,建立了一整套健全的科研体系与管理制度,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并使之有效地投入生产过程。经过这半个世纪的努力,如今以色列科技发展水平已居于国际领先地位,被称为“世界新技术的中心之一”,科技事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繁荣。

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合理政策

以色列建国之后,政府对科研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1949年建立了中央级的管理机构——科学委员会,负责制定科研政策,宏观设计研究规划,并把促进军事研究、加强国防建设作为主要的目标之一。1959年,以色列政府以全国研究与开发委员会代替了科学委员会,对国家的科研工作行使管理职能。在60年代以前,以色列政府对研究与开发事务的总政策是:统一调控,集中管理,全面布局,以基础研究为主。60年代以来,在经济形势变化、产业结构逐步调整的情况下,对研究与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以色列政府在多出成果、早出成果的思路下,重点推动应用科学研究,并从70年代初开始逐步改革了科研管理过分集中于中央的局面,把管理权下放到各个部,由各部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出可行的政策与目标。在这一主导思想的支配下,国防部、工业与贸易部、农业部、电讯部、卫生部、化工部、教育部都相继成立了本部门的科研领导机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

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制定本部门的政策与方针,设置研究与开发的目标与任务,并对地方研究机构行使管理与监督权。由于首席科学家都是本部门最优秀的专家与学者,他们所制定的方案显然具有前沿性与科学性。这样,各部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不只是一个行政管理部门,也是科技精英的荟萃之地。第二,向现有企业提供资金援助。以色列政府把研究与开发的专项资金分配到各首席办公室,由首席办公室确定详细的标准,并负责具体的发放工作。在确定资助对象时,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所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受援企业必须具有以下四个条件:即“具有发展技术的创新性;具有管理、生产和营销能力以及新产品的促销策略;能够推出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引进新技术及扩展科技人才的作用。”对于人选项目,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一般可提供研究开发成本的50%,对某些特殊项目的资助可高达66%。1994年,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就为800个公司的约1270个项目提供了经费。第三,扶持新建企业。80年代以来,以色列的高科技产业突飞猛进,由于高科技产业风险大、投资多,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在政府的支持下开展了承担风险的责任。它不仅为新项目可提供高达66%的研究开发成本费,而且为新公司提供组建方案、企业策划、营销策略诸方面的咨询。工业与贸易部的首席科学家奥尔娜 · 贝里博士指出:“以色列的新兴公司在绝对数目上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我国有众多的企业家和大量新颖的创意,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作用就是支持这些新建公司,为它们提供最终可吸引本国和外国投资者的基本要素”。

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还在新建公司的产品周期内为其提供研究、开发和销售资助,大力改善新公司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以便市场在需求收集、产品定位和规格方面的考虑从一开始便深深地扎根在人们的头脑中”。工业与贸易部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自成立以来资助了大批新企业,仅1996年一年就有200多家,为以色列的工业现代化立下了汗马功劳。

众所周知,科学研究的主要前提之一是资金来源问题,以色列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财政拨款用于研究与开发事宜。据统计,研究与开发费用的70%来自政府财政部门,其余来自各种形式的基金会、企业本身的投资及国外犹太人的捐赠。1994年,以色列用于民用研究与开发的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2%,位居世界第五位。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5年统计年鉴》反映,以色列用于研究与开发的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为2.3%,低于日本和瑞士,高于美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政府的积极投入有力地促进了研究与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了一整套科研工作体系

在以色列,科技兴国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从中央到地方都形成了重视科学的良好风尚,逐步建立了以政府-高校-企业为主干的科研工作体系。

1.政府研究机构

政府主管的研究机构在国家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中占很大比重。以色列各部都有自己直属的研究机构,如农业部下属的农业研究组织主要进行农业应用技术方面的研究,政府每年拨给农业研究组织和农业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经费为4900万美元。工业与贸易部下属的工业研究组织建立了应用研究所、纤维研究所、金属研究所、塑料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全国物理实验室等一系列科研机构服务于工业企业的研究与开发。另外,能源基础部成立的地球科学研究管理局主要进行矿物资源、能源替代、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以色列的政府研究机构完成了一系列攻关型、尖端型研究项目,推动了国家的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

2.高校的研究与开发

以色列的高等院校是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主要场所。70-80年代以来,大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宽,几乎涉猎到所有经济部门。据统计,以色列的7所大学即特拉维夫大学、希伯来大学、巴尔伊兰大学、以色列理工学院、本-古里安大学、海法大学以及魏茨曼科学研究院不仅承担了全部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而且还承担了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的30%的研究工作。以色列的大学在发展科技事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企业的研究与开发

以色列的大中型企业都设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据统计,职工在千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尤其是军工企业用于研究与开发的经费占企业经常性支出的60%以上,如生产通讯设备的桑迪兰公司1992年的销售额为7.8亿美元,而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高达4000万美元,占销售额的5.1%。同年,以色列药品制造公司也把销售额的5.5%用于研究与开发费用。以色列的企业不惜花大价钱雇佣、培育自己的科研队伍,如航空工业集团的研究人员多达8000余人,国防部作战手段开发局的研究开发人员也有2000人之多。此外,一些投资于以色列的国外企业如摩托罗拉公司、英特尔公司等也都有大批的研究人员。

促进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技术合作

1.建立双边研究基金会

双边研究基金会是以色列与国外进行科技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70年代中期以来,以色列与国外建立的最主要的研究基金会有:

美-以双边科学基金会(BSF)。成立于1977年,基金总额达1亿美元,用于资助人类学、生物医学工程、物理学、环境学等多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自成立以来,己资助了近2000项研究,补助金额超过9000万美元。

美-以双边农业研究与开发基金会(BARD)。成立于1977年,其宗旨是推动有利于双方的农业研究项目,其资金来源于一笔捐款,现在资金总额约有1.1亿美元。1979-1990年,该基金会总共资助了536项研究,资助金额共达9600万美元。

美-以双边工业研究与开发基金会(BIRD)。成立于1977年,其宗旨是推动互利性的工业研究、促进高科技产业间的合作。该基金会的资金总额现有1.1亿美元,已资助了200多个项目,所带来的销售额已达10亿美元。由于基金会对所资助的项目实行50%的利润分成,所以年收入可达1300~1400万美元。

德-以科学研究与开发基金会(GIF)。成立于1987年,资助范围包括生命科学、医学、化学、物理、数学、工艺学、农业、社会科学等领域的研究,资金总额约有1.5亿德国马克。在基金会刚刚成立的头3年内就资助了148项研究。

以色列与国外合作建立的基金会,基本上是双方提供等额经费,所资助的研究成果也由双方共享。

2.签订政府级的研究与开发合作协议

以色列十分重视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同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共体、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30多个国家与组织签订了科学合作协议。到目前为止,共有150多家外国公司在以色列的研究与开发项目中投资,其中包括一些著名的国际大公司,如英特尔公司、数字设备公司、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等。70-80年代以来,以色列与德国之间的合作进展很快,截止1990年,双方总共完成了500多个合作项目,双方科技人员的互访达1000余人次,合作领域涉及生物工程、能源、水技术处理、饲料生产与加工等方面。

3.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

以色列积极加入了国际学术联盟委员会,同国外许多学术组织建立了直接的联系。以色列政府还鼓励本国学者去国外作博士后或其它性质的研究,支持他们参与各种国际性的学术交流活动。以色列每年都要承办100次以上的国际会议,为国外学者提供交流信息的机会。以色列还多次举办国际科技讲习班,培训科技人才。另外,以色列还专门建立了“亚非学院”,为第三世界国家培养各类人才。据以色列专家塞格雷的一项研究表明,以色列在承担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科技交流方面均堪称世界之最。

以色列通过多种形式的多边和双边合作,不仅为本国的研究与开发工作提供了经费来源,而且还可以借用国外的先进技术与优秀人才来弥补自身的不足,从而推动了本国的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

与此同时,以色列极为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尽量缩短从研究到产品开发的过程,形成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良性循环关系。为了鼓励采用新技术,工贸部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常常对产品的设计费用、初期制造费用及市场调查费用给予资助,并在政策、税收诸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产新技术,开发新产品。1994年,工贸部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为800个公司的约1270个项目提供了经费。1996年,该办公室资助了200多家新建公司,受资助的公司总数已超过3000家。

总之,以色列在研究与开发方面确实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1973年,以色列的专利申请数量仅有374项,到1989年,专利注册申请已达4097项,其中1656项得到了批准。发达的科技事业为建立现代化的工业、农业与国防体系,实现全民族的经济文化繁荣,奠定了必不可少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