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的事实表明,人类总是急于要主宰自己的命运;也有越来越微妙的观念变化表明,人类自己想当自己的上帝。想要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是人的一种本能,没有谁可以否认每个人内心的这种自然追求,因此原本也无可厚非。只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改变或主宰自己的命运就颇值得思量。
改变自己的命运大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自己后天的努力、学习、劳动和创造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另一种则是想通过改变人类自然的进化,如人为地改进基因来改变自身的命运。后者的观念已经自然而然地由一些被称为社会的良知、理性、公正的代表——知识分子——表达了出来。更为惊人的是,这样的观念由一些过去曾反对改变人类自然进化过程的世界著名学者提了出来。最为明显的是,这种观念的转变浓缩在了英国理论物理学家霍金的思考中。
在人类基因组计划取得重大进展之初,英国著名科学家、剑桥大学理论物理学家史蒂芬 · 霍金就一再对科学家可能利用基因创造超人表现得忧心忡忡。1998年初,在一次公开演讲中,霍金说,基因工程和生殖技术已经使人类能够创造出在体能和智力上远远高于其他人的“超人”,由他们来统治世界也并非是一种幻想,而可能是一种现实。因为“除非我们拥有完整的世界秩序,否则就会有人在某地设计出经改进的超级人类。”
后来,霍金又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时间反复重申了同样的意思。他在回答一些媒体“生物医学家是否有权扮演上帝的角色,而且如果发展经改进的人类会不会对未经改进的人类造成重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时郑重强调:“我不是在主张人类基因工程。我只是说,这是有可能发生的,我们得考虑如何应付它。”显而易见,那个时候的霍金是反对在人自身的遗传物质DNA上“做手脚”来改变人类自身,反对让一些人做“上帝”来主宰他人或自己的命运的。
但是,时过境迁,霍金的观念在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2001年9月1日,霍金在接受德国《焦点》周刊采访时说,“人类通过定向改变遗传基因,可以提高DNA遗传物质的复杂性,从而`改进'人类自身。”尽管霍金说这番话是有针对性的,但不难看出他的观念与以前相比已经转了一个大弯。霍金认为,计算机发展的速度太快,每个月就会进步一倍。相反,人类的智能发展却越来越缓慢,“计算机智能将最终发展到取代人类成为世界统治者的危险性是现实存在的”,所以人类必须改变自身DNA的结构,否则就有被计算机超越的危险。
在表达完自己关于可以改造人的DNA的观点后,霍金还意犹未尽。他提出了进一步的改造人的设想,即把人脑与计算机直接联系起来。他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困难,使用电脑控制技术(cyber-technology)就行。霍金认为,“我们必须尽快开辟这种技术,让机器智能对人类智力作出贡献,而不是起威胁作用。”
从反对用基因工程改造人,到主张改造人类的基因,以获得对计算机在智能上的优势,霍金的观念转变仅仅二三年功夫。我们没有必要去追问这位睿智的学者观念如何转变得如此之快,但是只要承认这样一个现实就行了:科学技术不仅在改变人类的生活,也在改变人们的观念。而且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同意霍金的想法,也像霍金一样从最初反对改造人自身的基因,到后来同意改造人自身的DNA,自己做自己进化的主人。
这样的想法会成为现实吗?答案当然是见仁见智。姑且从理论上认为,改造人类的基因行得通,那么我们须得解决下面一些重大问题。
如果我们要对自身进行设计和改造,首先面临一个问题。在现有的人群中必然有一部分人当设计者,即“上帝”,而另一部分人当被设计者,即“臣民”。那么,谁当“上帝”,谁又当“臣民”呢?按照现存的社会秩序,一般来说当然首先是权势者、有钱人和通晓生物医学与计算机的专家最容易成为“上帝”,因为他们有资本和权力来决定对他人,也包括对自己进行DNA改造。
显而易见,如果DNA改造有利的话,“上帝”自身是会当仁不让,首先享用的。结果也就会导致比“社会达尔文主义”还要可怕的结果,社会失去fair play的原则和精神。至少“社会达尔文主义”还承认在社会竞争中有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承认后天公平竞争的结果。但是,如果可以对DNA加以改造的话,就会使所有人在还没有站到起跑线上时就有了差异和不平等。一部分人能够对人的遗传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分配、占有和改造修饰,但相当多的人却不可能如此。
当然,客观现实是,人在智力资源上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否则为什么有智商和情商的高低之分呢?但是别忘了最重要的一点,人的智商和情商的差别有一部分是天地之合,“爹妈给的”,是自然随机造化的,而另一部分是后天习得的,磨炼出来的。对于天地的造化而言,是自然这位上帝在投骰子,相对来说造物主是比较公平的。而当一些人利用生物医学手段自行改造人的DNA时,那就是自己在投骰子,而非上帝在投骰子。谁都承认,相对于上帝,人类是最自私的,所以不平等也是显而易见的。
也有人认为人类自己做自己的上帝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利用现存的法律和伦理,就会尽量做到在改造自己的DNA上公正和公平。不过,即使这样,我们就能保证按自己的意志来改造自己的DNA会比自然这位上帝造就我们的DNA更正确、更精妙、更科学和更适宜生存吗?很可能的结果是,人类自己改造自己的DNA将会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人类发展到今天当然是自然进化的结果,谁也不可能解释清楚人为什么会进化成一个头颅,两只手两条腿,直立行走的生物。但是自然如此造化了人类,就说明它设计人类自有其自身独特合理的理由。如果今天我们想按照人类自己的意愿来改造自己和让自己向我们自认为是最美好的、最聪明、最优秀、最健康和最有能量的方向发展和进化,可以肯定,与自然这位上帝造就的人类相比,人类对自己的设计会是相当拙劣的,而且漏洞百出。
我们只是按照自己对自然、对自身和对事物一知半解的知识来设计人类自身,因此难免不会出现大问题。比如,想要改造基因让自身长寿,却可能使我们长期昏睡不醒(线虫被改变了基因延长了寿命,却长时间处于昏睡状态);想要改造基因使我们自己更聪明,却可能使我们忍受不了一般的痛苦(移植了聪明基因的老鼠比一般老鼠变得更聪明了,但却不能耐受一般老鼠所能耐受的痛苦)。
相反,人类未知的自然在安排人类进化时再也没有谁比它更严密、更周到、更精确、更全面、更合理。比如,我们刚刚在了解的生物和物质的自组织现象最能说明问题。生命的几个基本特征,自我繁殖、应激反应和自我适应等是生物的自组织现象。但是如果由我们人类来改造生命,是对生物自组织原理的违背、毁灭,还是促进和发展呢?
物质的存在同样如此。1900年一位法国学者发现,在一个玻璃器皿中的液体当被均匀加热并且使底部温度与顶部温度之差达到一个特定值时,器皿中的液体出现了六角形的对流现象。后来前苏联的贝洛索夫和扎鲍廷斯基分别于1958、1960年发现了相同的现象:把不同的反应物均匀混合后,器皿中会出现在固定时间内不同颜色相继出现的化学振荡以及化学螺旋波。由此人们才意识到,这是物质的自组织现象。
如果人类要按自己的方式来改变自己最核心的自组织器官和原动力——DNA,等待我们的也许并非是美妙的东西,很有可能是灾难和毁灭。
我们有理由利用基因研究的成果,对人类基因的了解来帮助治疗疾病,但是决没有对正常人的DNA加以改造的理由和权利。因为我们谁也不会比自然进化这个上帝更有资格做上帝。而且,对疾病的治疗这种认识也不过是建立在疾病是异类的基础上的(相对于不生病者疾病是异类)。但是,有时候疾病也是基因的另一种正常表达形式。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一些疾病的基因修饰治疗也许就是在破坏一种自然状态或自组织现象。
所以,正如我们对人工妊娠所持的态度一样,人工妊娠决不是对自然生殖过程的革命,而只是治疗疾病的一种手段。同样,对于自然,人类要做的事只是,应该用科学了解自然界的运动,因势利导地利用自然,而不是改变自然本身。对人的遗传物质,也应当是了解而非改造。我们人类既没有理由,也没有能力,更没有资格取代自然这个上帝,自己去当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