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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如何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争论越来越复杂。过去几年,大部分争论的重点集中在强制规定温室效应气体的排放上限、促使能源使用者埋存温室效应气体或者将其转化为不会形成污染的技术上。
气候治理须市场手段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领导者们(曾在去年和美国前副总统戈尔一起分享了诺贝尔和平奖)强调,必须依靠市场手段进行气候治理,包括正在竞选的3位美国总统候选人也一致赞成该论点。这为新的气候条约的国际谈判奠定了框架,也引起了美国人关于气候立法的争论。
  但是现在,一些数据显示出了出人意料的结论: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出现增长,而能源利用率有所下降。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科学家、能源政策专家认为,限制排放上限这一做法已走到尽头——收益太少而且见效太慢。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地球研究所的首席经济学家杰佛瑞·萨克斯(Jeffrey D.Sachs)在《科学美国人》的一篇文章中坦承:“即使减少能源消耗,利用现有技术也不能同时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全球经济增长。如果我们只使用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技术来试图限制二氧化碳排放,最终我们会扼杀经济增长,包括影响全球几十亿人口的发展愿景。”
  萨克斯等人认为,真正需要做的是大力发展先进低碳排放技术。而政府在这方面的研发一直进展缓慢。他们认为,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像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机车拥有量和电力能源消耗的持续增加,已经成为未来十年间温室气体的主要生产者。事实上,中国正在加快建设大型燃煤发电站步伐。
主导地位非限排策略
  在《自然》杂志不久前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关心经济、政治和气候的学者也声称,在碳限排上,占据主导地位的应是技术层面而不是排放政策。
  该文章的作者是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的政治学教授罗杰·皮尔克(Roger A.Pielke)、美国国家大气研究中心的气候学家汤姆·维格利(Tom Wigley)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经济学家克里斯多佛·格林(Christopher Green)。他们在文中写道:“毫无疑问,技术创新是必要的。问题是,直接针对这种创新的激励政策将如何制定?”
  支持制定碳限排放量条约和立法的倡议者并不反对发展所谓的新低碳排放技术,但他们认为并不能因此而忽视限排这种做法。
  上述观点持有者之一便是美国发展中心(一个致力于推动美国联邦立法机构立法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非盈利性组织)的高级研究员和气候板块的博客约瑟夫·罗姆(Joseph Romm)。
  “当然,我们需要更多的研发投入。20年来,我一直为之努力,”罗姆在他的博客中写道,“但是如果我们不以现有的技术为未来25年进行积极部署的话,到时候即便是集中了世界上所有的新技术都不能阻止灾难的发生。”
  美国波士顿大学的艾迪奥·纳贾姆(Adil Najam)是另一位强调限排重要性的专家,他说,希望这一新兴的辩论不会影响现在可能抑制碳排放量的做法。
  同时作为IPCC政策报告撰写的专家之一,纳贾姆教授认为:“依靠现有技术你可以做很多事,可能对于解决这个问题来说还不太够,但它还是会带来许多富有建设性的结果。”
技术创新与政策引导
  不过,皮尔克教授和他的同仁认为,最近碳排放量的猛增(特别是高速增长的新兴能源),政府应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而不是迫于市场压力着手去减少碳排放量。
  萨克斯指出了几个颇有前途的技术:二氧化碳捕捉与埋存技术、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和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为了达到成功的目的,每种技术都需要结合多种因素:更多的应用科学研究、重要规则的变革、适当的基础设施建设、公众的接受程度以及初期的高成本投资,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降低成本。”他说,“其中任何一方面或几方面的疏忽都将会导致这些技术的失败。”
  到底需要什么?萨克斯认为是一个“全新的能源技术”,这种技术应该由政府的大型公共基金提供资助。
  与此同时,中国和印度坚持认为,经济增长既是他们的首要目标也是他们的权利,并认为现在的经济强国应该承担起牵头研究新技术的责任,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毕竟,伴随着美国和欧洲的经济增长,这些国家已经烧了一个多世纪的矿物燃料了。
  2008年3月31日,在曼谷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论坛上,发展中国家再次表示了这一点。但美国拒绝了中国提出的有关工业化国家拿出0.5%的国内生产总值用于推广无污染能源技术的提议。
  具有讽刺意味地是,似乎是为了强调亚洲新兴发电站的能源和碳排放形势(也是亚洲国家优先考虑发展电站的惯例和现状),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机构正在筹划资助印度古吉拉特邦兴建一座400万千瓦的大型燃煤电厂——“超级火力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