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语言以文化为根基这一说法还有待发展,因为我们必须得摒弃类似语言是与生俱来的这样的观点。
丹尼尔·埃弗雷特:文化根据其自身需要改变语言
语言非天生
最为清楚地把智人与其他物种区分开来的因素是前者拥有语言和文化。凭借我们人类所特有的语言特征,我们几乎可以交流脑中闪现的任何想法。这种能力使得我们能吸取并详述前人的经验教训:我们利用先前获得的价值观,加上不断摸索,进而改善我们的生活。语言和文化的完美结合已使我们成为地球的统治者。
然而,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所面临的问题并非是为何语言和文化是如此的伟大,而是它们最初是如何产生的。
我们知道这两种认知工具是相关联的:关键问题是要理解这种关系的本质。自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以来,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有两种方法。柏拉图派认为语言是先天决定的,只有一种由基因(或神)主宰的固定形式,即“先天论”。它是一条“单行道”:语言能促进文化,但是文化对语言的影响甚微。但是,亚里士多德派认为语言在很多方面是由文化传统决定的,并且语言服务于我们特殊的“社会本能”。
过去的50多年主要是以柏拉图派的理论为主,主张语言是人类大脑的一种先天能力――而文化充其量也只是了解语言能力的次要因素。纵贯20世纪,诸如罗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著名的俄罗斯语言学家,符号学名家)和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美国语言学家,转换生成语法的创始人)等理论家以他们有趣的方式提出了假设。乔姆斯基认为,个体语言是对由人类基因组提供的计算系统(语法)的详述。由这一体系的核心可以看出文化与语言是无关的。
我必须承认先天论主义的持续流行让我感到困惑。几十年以来,研究一直支持语言的形成受到很多独立因素的影响,进而使得留给“普通语法”( universal grammar)或“语言本能”( language instinct)的研究空间,若有的话,也近乎为零。有些研究人员竟然认为普通语法不过是重言而已:人类本身就有语言,没有原因。
先天论主义继续流行可能是因为似乎很难证明它是错的。但是,根据罗德岛(美国州名)布朗大学一位名叫菲利普·利伯曼(Philip Lieberman)的认知学科学家,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可测验的预测,即使是矛盾的。根据普通语法,实际上不可能所有的语言特征都是通用的。根据先天论主义,我们可能会认为有些人没有能力学习某些人类语言。如果我们能找到一群能学一种语言而学不会另一语言的人,那么我们也就有了强有力的理由来支持先天论主义。
为何会这样呢?某些人可能没有学习某些语言的能力,这是从先天论主义得出的结论,因为文化会影响基因。由于变异或其他原因,在一个群体中,基因往往会变化。作为环境的一部分,文化所施加的影响可能会偏向于某个基因型。例如,在某些西藏人群中,用于氧气处理的基因仅仅在过去3000年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文化选择性影响偏向于某些基因,那么如果人们只需忽视基因型的其他选择就能更容易地学习当地语言,并且花费更少的代价,那么进化就不太可能在所有人群中保存一个不变的普通语法。通过利用与其特殊文化环境相匹配且与生俱来的语法信息,人们可以免去大量的语言学习过程。
因此先天论主义预言某些人群将没有能力学习所有人类语言。例如,某个人群可能没有能力学习,比如西班牙语(在西班牙语的大部分句子中,主语都可以随意省略)。西班牙语的这一特点可能是从印欧语系遗传而得的,这意味着这种特征至少已有6000千年的历史了(处于已知基因变异的时期内)。但是这一预言不仅对于所有测验过的人类是错误的,而且似乎任何正常人不太可能没有能力学习任何一种特定的人类语言。
有些早期的美国语言学家,如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避免了先天论主义者的误区,而称人类语言是一种文化产物:是智慧与价值观、交流需要、传统和习惯相互作用的自然产物。在我最新的《语言:文化工具》一书中,我努力更加详尽地阐述文化对人类语言形式及意义的影响。对我而言,语言是解决人类交流问题,满足我们的“社交本能”需求,以及与他人建立良好关系的一种好方法。
世界上总共有7000种语言,每一种语言都表明了文化对语法的影响。而巴西亚马逊的皮拉罕语只是其中之一。但是我研究了将近30年的皮拉罕语非常之有趣,因为它含有很多对于西方语言使用者来说不同寻常的东西。例如,虽然皮拉罕语像其他语言一样也有元音和辅音,但是它包含的已知音素是最少的――男性有8个辅音和3个元音,女性有7个辅音和3个元音。是的,女性比男性少一个辅音。男性有音素“s”和“h”,女性只有音素“h”(虽然有些女性在特定场合下也使用“s”)。
文化约束
皮拉罕男性不仅比女性有更多的音素,而且他们还拥有更多的由文化约束的“空间”以发出他们的声音。男性发音时使用更广的发音空间,咽(在上喉部,位于喉或喉头上方)不收缩,舌头与接近牙齿的上颚接触。女性在“咽堵塞音”发音刚结束时,咽壁会收缩,进而发出咽喉音,而且她们的舌头发 “t”和“n”时的气流堵在牙齿之后(“t”和“n”也是她们仅有的由舌头发出的辅音)。结果是皮拉罕女性在更小的发音空间内使用比男性更少的音素。
在皮拉罕语中,没有语言方面的原因可以解释男女语言的反差:就如说英语的男女在语言上有很多差异一样,这种反差源于皮拉罕的文化和价值观。例如,和男性相比,女性会使用不同的颜色词和描述性的短语。像这样一个句子“我喜欢你穿的淡紫色”,几乎肯定是出自女性之口。男性会使用不规范的形式,所以男性可能会说:“我去散步(walkin)了”,而女性会说:“我去散步(walking)了”。同样,皮拉罕文化将男女发音区分了,因为这是该文化的“意愿”。
文化和语法相互作用的方式数不胜数,另外一种就是皮拉罕语句子没有递归结构,这似乎也是该文化所特有的。马克·豪泽(Marc Hauser,哈佛大学人类学家和神经系统科学家)、乔姆斯基和特库姆塞·费奇(Tecumseh Fitch)在2002年发表在《科学》中的一篇著名论文中称递归是人类语言固有的核心特点,“语言的成分包括:它是什么,谁拥有它,它是如何发展的?”
递归过程是指应用于其自身输出的一个过程:它可以使句子无限延长,它的特点是一种类型的语法单位嵌于同一类型的另一语法单位,例如名词短语嵌于名词短语中(“约翰的哥哥的朋友的妻子的姐姐”)或者句子嵌于句子中(“皮特说玛丽说约翰说莫蒂默明天会来这里”)。
没有递归的语言将成为反例,而皮拉罕语就是这样的例子。即使说皮拉罕语的人能学习其他语言中的递归或有证据表明他们可以进行递归地思考,这样一种语言也会推翻关于递归的说法。如果一种语言可以没有递归而存在,那么原则上所有语言都可以。这和所谓递归是人类交流的必要条件这一说法是相矛盾的。
最近位于马萨诸塞州梅德福的塔夫茨大学的认知学科学家们证实了皮拉罕语缺乏递归这一说法。此外麻省理工学院(MIT)的脑与认知科学系也正在进行其他研究。但是,正如讲述我生活和工作的一部新纪录片《幸福的语法》(Grammar of Happiness)中所显示的一样,关于递归的这一说法仍然备受争议,这让人着实惊讶。皮拉罕语缺乏递归的句法,这是很有趣的一大发现。然而,更为重要的是,有人认为这是由皮拉罕的文化价值观所造成的。
皮拉罕人要求给出证据,也就我所说的“经验原则的即时性”( immediacy of experience principle)。除了别的之外,它还要求所有的皮拉罕语句子要有证据来证实,而证据就是由动词来体现的。总共有三个后缀:“传闻”(别人告诉你而非你亲眼所见);“推论”(你看到了证据,但是你没看到动作,如在“约翰离开了+推论性后缀”,意思可能是“约翰肯定已经离开了,因为他的独木舟不见了”或者“因为我可以看到他的脚印一直通向森林里”);还有“直接观察”(如在“约翰离开了。我看到他离开了”一句中,不像英语,其中的“我看到他离开了”可能就是后缀)。
如果没有以上的后缀支持的话,什么话也说不成。这使得皮拉罕语语法出现了有趣的现象,即该文化对证据的要求使得语法中不能有递归。这是因为动词意义中所规定的任何语法范畴(名词,动词,句子等等)必须要得到证据后缀的“许可”,而且只有经许可的范畴才能出现。嵌于另一短语内的短语所含的单位并不是它们所嵌动词意义的一部分,因此它们不受到该动词证据标记的许可。
例如,动词“给”( give)需要三个名词(或“自变量”):给予者(the giver),给的事物(the thing given)和给的目标(the goal of the giving)。约翰(给予者)把这本书(给的事物)给了比尔(给的目标)。在英语中只说"John gave" (“约翰给”)或"John gave the book" (“约翰给了这本书”)严格来说是不符合语法的。在文学范围外,每次你都必须给出所有这三个自变量(或者更多)。
皮拉罕语就是这样。它不像英语,皮拉罕语文化对证据的要求只能允许有三个自变量。如果说“约翰的姐姐的最好的朋友给了比尔的岳父的好朋友一本书”可能会使得“姐姐的”和“岳父的”无根无据,因为在动词的三个自变量(给予者,给的事物和目标)中找不到它们。在我的书中,我会详细解释这种对证据的文化要求是如何导致皮拉罕语没有递归的。
皮拉罕语语法的这种限制以及语法的独特形式都是文化所造成的。因此皮拉罕语是一个很可靠的反例,反驳了递归是人类语言主要的遗传推进者这一观点。它同样也表明了最基本形式的语法会受到该文化价值观的深刻影响。这样的观点让人们思考普通天生语法到底还可以做些什么。
文化不仅仅只会影响句法和语言的语音系统。它还能极度限制语言所能表达的意思。因此皮拉罕语缺乏表达颜色和数字的术语,并且它的亲属系统是已知中最简单的。皮拉罕语几乎没有表达时间的词,也没有所有表示完成时态的变体(如在过去完成时中的“我已经吃过了”( I had already eaten)),更没有人们曾以为所有语言都有的其他特点。
值得重复的是,文化对所有语言的语法都有相似的影响:只是皮拉罕语所受到的影响较容易发现。以读写为例吧。随着社会由于文化原因而采用书面语,语言的语法通常也会变化。更为确切地说,也许它们会开始采用第二种语法――一种和口语相对的书写语法。很多研究表明书面语和口语在很多重要的方面有所不同,如句子的长短、段落的复杂性等等。书面语的新特点是由句法表达的变化引起的,而最终归因于文化要求书写语言这一决定。
此地无读写
20世纪80年代初的一件事表明了文化的影响。看到我读写之后,皮拉罕人认为他们可能想会读写自己的语言。于是我开始教他们我根据对他们音系分析所发明的皮拉罕语拼字。几个星期后,有一天满满一屋子的皮拉罕人看着我的黑板读bigí这个词或皮拉罕语中的“地面”(ground)。他们都发的很准确。我感到十分高兴!我教会他们读了。
但是他们的哄堂大笑令我感到很困惑。我问他们为什么笑。“这个词听上去很像我们‘地面’(ground)这个词”,他们说。我回答到,“但是这就是你们的‘地面’。”“哦,不要,我们不书写我们的语言。这就是你在做的吗?我们不想要这样。”课程结束。原来皮拉罕人不允许他们文化中有读写,所以它的语法也没有变化。
认为语言是一种文化工具这种观点让我们更容易明白,为什么进行了百年的研究之后我们仍然缺乏一套没有争议的所有语言都有的结构,一套普通语法所预测的结构。文化会改变语言以满足其需要这一观点帮助我们理解政治上正确的概念,例如所有语言都是“同样复杂的”。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因为衡量复杂性实在有太多的方法,即使不断有人基于“语言发现于基因组中”这一假设而坚持这种观点。
这个故事的寓意并非在于文化是语言中一切的成因。完全不是。最近由麻省理工学院的泰德·吉布森(Ted Gibson)和纽约罗彻斯特大学的史蒂夫·皮安塔多西(Steve Piantadosi)带领的团队进行了研究,发现了影响信息构成方式和导致某些词序更为普遍的非遗传因素。他们对歧义的研究表明它是“一种为了达到更好交流效果的语言功能特性”。重要的是没有必要诉诸于先天论主义以理解语言意义的这一主要部分,因为它是由非语言和非遗传的因素所激发的。
此外,由新墨西哥大学的比尔·克劳馥(Bill Croft)所做的其他研究已显示非遗传因素在相似性中的作用,即语言形式受意义影响。例如,想法越复杂,语言结构就越复杂:“恶魔让我做了这件事”( the Devil made me do it)比“恶魔做了这件事”(the Devil did it)用词更多,因为第一句话表达了因果关系,这比第二句中简单的及物要更为复杂。
最后,对于那些认为存在语言本能,普通语法之类的人肯定会受以下问题所困扰:如果语言是由交流、文化价值观、信息理论以及作为整体的大脑本质影响而形成,那么还要普通语法做什么呢?
尽管已有很多研究是关于语言对思想、认知和文化的影响,但针对文化对语法的影响的研究还甚少。我希望在未来语言人类学家、认知科学家和哲学家将更仔细认真地思索亚里士多德的社交本能以及其提出的问题――交流的需要。语言是一套解决由社交本能强加于我们的问题的方法,其中每一种方法都受到当地文化的影响。
与其说是一种语言本能,还不如说是一种社交和交流本能。这听来可能只是在讲述语言故事时的侧重点有些许差异,但是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故事。
资料来源New Scientist
责任编辑 粒 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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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丹尼尔·埃弗雷特(Daniel Everett)是马萨诸塞州本特利大学文理学院的院长。他的《语言:文化工具》(Language: The cultural tool)一书,由派特农图书公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