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的“基础研究文献目录”向科学家们表示了软性激励,并认可基础生物医学研究的价值。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健康政策教授大卫·海明威(David Hemenway),布莱恩特大学法律研究副教授安德里亚·博焦(Andrea Boggio),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科学政策研究员安德里亚·巴拉贝尼(Andrea Ballabeni)联合撰文,呼吁从政策出发,重视基础科学研究。
基础生物医学研究是征服一些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的传染性疾病的关键,也是研究越来越多的人过早死亡背后的非传染条件的关键。许多学者认为,支持基础生物医学研究与改善健康状况之间关系密切,尽管基础研究获得的结果往往需要经历几十年才能真正应用于临床。
基础研究历来靠公共资金维持大部分支出。无论是小型的、研究者发起的研究,还是大型的联合科学项目,比如人类基因图谱,离开公共财政支持都无法继续进行。然而,遗憾的是,生命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总是资金不足。
在美国,为所有生物医学研究提供资助的国立卫生研究院,自2003年以来一直不太景气。而在某些国家,基础生物医学研究获得的资助更是越来越少。
由于国家预算有限,为生物医学研究每一分钱攫取最大的变革性价值就显得愈发重要;而且有必要在制定科学政策时,确定将现有基础生物医学科学的优点与其对健康保健的利益相结合的最佳方式。变革性价值的最大化将需要对基础研究的投资,因为它们最有可能为当前和未来的世世代代带来好处;也要对那些将变革性价值研究当成首要目标的科学家们进行投资。
对于公共卫生来说,如果联邦政府通过对未来社会的健康利益的评价而分配对基础研究的资助的话,这个目的就可以达到。如何衡量研究产生的社会影响力,是科学界和政界新兴的讨论话题,很多基金资助机构已经在分配基金时考虑到研究计划可能带来的健康利益。然而,社会影响力的预测和衡量将有可能是一个持久艰巨的难题,尤其在基础研究领域。
至今人们已提出好几种类型的政策来提高基础研究的变革性价值。其中一些旨在扶植学术界和工业界的合作。在美国颁布的一项此类政策是拜杜法案(Bayh-Dole Act)。这一立法为学术界的科学家们提供了拥有属于自己的“发明”的机会。尽管一些学者认为该法律并未向基础生物医学研究妥协,但很多人都在批评该立法干扰了科学家们从事最基础的研究。
软性激励
强有力的财政激励政策,例如拜杜法案中的相关内容,将会产生关于钱是否诱惑科学家们远离各种重要的基础研究的争论。由此,设计其他类型的激励政策也是策略所在。所谓的“软性”激励,不会让基础科学家们产生什么动力投入转化的或应用的领域,但是可能会有效地推动他们从事基础研究以增加其变革性的价值。行为经济学家们认为,呼吁人类内在动机能够将人们“推”(这是理查德·泰勒和凯斯·桑斯坦相关主题的一本书名)向对自身和社会都更好的选择。在科学界,这样的软性激励会促使一些科学家们找准自己的研究方向,而不强加任何规则或道德义务,并保持科学的自由度。
非财政激励的一个例子可能是一个体系,在研制的新药物获批时该体系能够正式地承认基础科学家们的工作。认可的方式之一就是要求每一种获批药物都有一份“基础研究论文的目录”。
为了实现这一想法,同行评审小组可以鉴定对于药物研发非常关键的基础研究论文,或者审查药物专利拥有者的申请列表。50篇(或者更多)对于应用型工作的研发非常重要的基础研究论文将由审查小组选出(通过),并发表在特定机构的公开数据库中。例如,在美国,该体系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管理;核心基础研究论文会公开在管理局的橘皮书(Orange Book),也许还会在药物的说明书中。评审小组成员应该也被包括其中,他们即承担责任也享受回报。该体系不应该将大量的工作压给科学界;事实上,同行评审的研究论文往往包括很多引用文章,而且每年只有几十种新药获得批准。
对于很多科学家来说,我们相信该体系会逐渐形成一个小型的、潜意识的动机来遵循研究路线,从而更方便促进未来的药物研究。这样的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药物研发,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起到重要作用。该系统也会与科学家们的动力保持一致,不影响他们的基础研究。事实上,这将是“弱吸引子”,不会影响研究者对于非基础研究的调查,反而会帮助他们揭开生物学基本原理的奥妙。该体系有助于提高公众对于药物研发中基础科学家们的重要性的认识,这在以往一直以来都被决策者们和公众所低估。
资料来源The Scientist
责任编辑 彦 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