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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市中心著名的雅典人(El Ateneo)书店,柯南道尔全集的西班牙文译本仍在热卖

  柯南道尔写福尔摩斯时,着力在他敏锐精准的观察能力。的确,大侦探深谙此道,而且深爱此道。他的哥哥据说更甚于他,哥俩在一起时,除了喝咖啡品雪茄之外,另一个节目竟然是从临街的窗户观察路人,做出种种推论,自相娱乐。从一个怀抱幼儿的过客的肤色衣着、走路姿态、帽子戴法、手提物事,最后推出:这个观察对象刚从印度回来,是新近从皇家炮兵队退伍的军士,妻子去世不久,至少有两个孩子。让在边上旁观的华生医生惊叹不已。
  小说中福尔摩斯的原型据说是作者在爱丁堡求学时的教授约瑟夫·贝尔。贝尔出生在医生世家,幼承庭训,特别强调细致准确的观察在临床诊断中的作用。运用这些能力,贝尔还参与过一些刑事案件的侦破,常被称作苏格兰法医学的先驱。一般人会认为,有赖于柯南道尔,贝尔得以大名远扬;其实恰是贝尔的科学方法,福尔摩斯才得以成为名闻遐迩、神乎其技的大英雄。科学的观察推理方法由此进入一般公众的视野,科学概念由此社会化,科学精神由此发扬。
  当然,这里说的“观察”不仅仅是(或者根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看”。《斑点带子案》据说是作者自己最喜欢的一篇,说的是一位小姐在自家卧室里离奇死亡,而案发时门窗紧闭,于是凶手如何进入现场就成了一个谜。勘查现场时,福尔摩斯很快就指出这间卧室和邻屋有一个小的通气孔相连,孔上有一个钩子,系着一根好像是呼唤管家的铃绳,而这根铃绳并没有和任何一个铃连接。与福尔摩斯一起检查现场的华生医生承认,他甚至没有注意到这一细节——正如福氏后来批评的,“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而他却在“走进她的房间之前”“就知道……我们会发现一个通气孔”。
  在另外好几篇故事里,福尔摩斯都提到他在“看见”物证之前就“知道”物证的存在,而他勘查现场时,也不是漫无目的地搜罗尽可能多的东西。他从观察中得出预判,随后的工作是验证或否证这个预判。《跳舞的人》的大结局发生在一个老乡绅的书房里,最初到现场的警官看见的,是该乡绅中弹身亡,另有一女子重伤,而在现场发现的手枪也确实是射了两发子弹。警官于是断定,老乡绅被女子射杀,而后凶手自杀未遂成重伤。但种种迹象表明女子身后的窗户曾被短暂打开过,根据现场的其他物证和相关人员的证词,福尔摩斯推断现场应该是三个人,射杀老乡绅的凶手应该是在窗外开枪然后逃逸。这一推断是否为真,必须要由现场物证来判断。经过仔细检查,他发现窗框上有一处非常不起眼的“小窟窿”,推断为老乡绅在还击窗外的凶手、但未击中目标而留下的。“您怎么看见的?”警长吃惊地问。“因为我在找它。”福尔摩斯回答说。在这里,观察完全不是“看看”,而是寻找一个支持预判的证据。
  这儿故事的发展表现为典型的科学思维:观察→做出推断→检验这种预判→结论。从现象开始,追寻背后的原因,这是预判。“经过检查,发现果然如此,则预判成立”,这是结论。这种“假设﹣验证”的模式,是16—17世纪科学发展带来的最宝贵的东西。在对自然的研究中,这一模式屡试不爽,屡建奇功。
  1643年夏天,意大利学者托利切里发现在封闭的玻璃管里,水银柱最多只能维持在18库比特即76毫米上下。法国人巴斯卡认为,空气实际上是有重量的,而水银柱所显示的高度,正是与空气压力平衡的结果。他于是进一步提出,“我们浸没在一种空气的海洋的底部……”但是,当时谁能相信“空无一物”的空气有重量,而且可以和高达76毫米的水银柱抗衡?我们既然在这一“海洋”之下,自然不能跑到大气层之外去看看,那怎么才能知道是否确有其事?巴斯卡推理说,高海拔处,如高山顶上,空气层的厚度应该比山谷处略薄。如果确有这么一种“空气的海洋”,这些地方所承受的空气的重量也应该相应稍小,即气压应该比我们所在的“海底”稍许小一些。1648年9月19日,巴斯卡的姐夫比里埃应他的要求,在1 460米高的多姆山,在不同海拔上逐级测量,发现气压果然随海拔高度下降,一如巴斯卡所预判的那样——果不其然!巴氏先前对于“空气的海洋”的推测于是成立。了解大气层、气压,以及我们的生活环境,当然是学问上的重要进展,但更重要的是,而且对于以后几个世纪对自然的探索来说一直都是头等重要的,是巴氏的工作提供了一种完整的科学思维的模式。
  这种“观察﹣推理﹣假说﹣验证”的模式时常被称为“科学方法”。在科学革命以后几个世纪的对自然的探索之中,这种方法表现得如此重要,出现在科学的各个分支上,锋芒所指,所向披靡。从本质上说,这是对拘泥于感官经验的朴素探索方式的突破和扩展。从此,对自然的理解从感官经验出发,但不止于此,而是在理性的引导下,能动地考问自然。这一方法的应用,彰显的是理性的权威。在以后的100多年里,其应用领域更是大大扩展,进入非自然科学的领域;一切研究,任何结论,必须经受理性的批判;合则留,不合则去。18世纪的这一波澜壮阔的人类思想的大跃进,史称启蒙运动。
  从理论科学到实用研究,从自然到人文,从少数研究者到整个知识界,启蒙运动的范围不断阔大,影响更臻深远。对于非专业的普通民众,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变当然不是一蹴而就。在18、19世纪,较早完成工业化的西欧各国民众,最先通过科学普及、科学教育以及科学成果本身,接触到了科学所赖以成就的理性精神;浸润既久、潜移默化,就形成了一种文化,这种以理性为中心和最高判断原则的确立,或者可以视为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现代化”的标志。
  上文的几个简单例子力图说明,侦探﹣推理小说所着重表达的,正是这种理性精神;对于维多利亚时代的大多数民众而言,这类小说是他们汲取科学精神的一个重要渠道。福尔摩斯曾经开玩笑说,他的“演绎方法”是有传染性的。的确。库恩在说起侦探小说如何征服他们全家的,为福尔摩斯的说法作了一个有趣的注解:
  我喜欢……阅读,但是我现在读的大部分都是侦探小说。我记得我的孩子们过去常常嘲笑我……“这种东西怎么也能看得下去”。我还记得我的女儿进入学术圈后,也在读侦探小说,她对我说,这是唯一读起来不像是在工作的书……杰海娜嫁给我的时候十分蔑视侦探小说,但她现在几乎和我读得一样多。
  这种小说情节离奇而不失严谨,引人入胜同时发人深思,在科学观念的社会化上,确实占有独特的地位。试想我们中土文明的文化概念和价值观,不也主要是通过勾栏瓦舍、丝竹弹唱代代相传的吗——有多少人真是通过四书五经懂得孝悌仁恕、忠君报国的呢。细看西洋文化的传播,当信此言不虚。
  以理性推断为基本线索的侦探小说,最著名的例如本文开始时介绍的福尔摩斯,在欧陆各国很早就大行其道。从爱伦坡到柯南道尔到克里斯蒂,并不以其“小说家者流”的出身而稍逊于其他的文化因素,几乎可以说独自构成了所谓的西洋文化的一个方面。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被最广泛阅读的50位作家”,涵盖古今,从莎士比亚到卡夫卡,而我们耳熟能详的侦探推理小说作者竟占到5席,不可谓不盛。其中柯南道尔名列第14,恰在大仲马之下马克·吐温之上,而后来以《尼罗河上的惨案》为我国读者所熟知的克里斯蒂竟雄踞榜首。随着意想之外情理之中的、高度可读的情节渐次展开,其着力宣扬的理性精神,也在不知不觉之中被读者吸收,渐渐成为社会文化的一个部分。侦探小说久兴不衰,而其社会影响、对文化的潜移默化的作用,无疑为人所共见。所谓“行不言之教”,这大概可以看作是一个例子了。侦探小说,从科学史到思想史,其对于社会文化的贡献,当然不是浇薄的士风和浮嚣的民气可以稍许想象的了。

本文作者吴以义是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6JJD770013 资助